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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等级管理


2007-10-16


    本网讯  近期, 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对全市近五年来1200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行等级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等级管理,是市司法局在总结近年来帮教安置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预防犯罪学的理论成果和国内监狱处遇管理的先进做法,创新工作体制,在全省率先实行的新型帮教管理办法。此办法采取科学测评方式,从刑释解教人员的案件情况、罪错认识、家庭背景、个性特征、帮教环境等五个方面,细分为15个大项、100个子项、303个问题,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和评估,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将刑释解教人员分为宽松管理、一般管理和重点管理三个等级,分别由其家庭、社区和基层司法所负责帮教管理,采取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市每年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400余人,五年期在册帮教人数保持在12000多人。过去由于帮教对象人数较多,而帮教力量相对不足,只能采取普适性的帮教措施,帮教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今年以来,通过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测评,实施分级管理、个性化帮教,突出了帮教重点,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降低。(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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