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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条对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帮教作了特别的规定:服刑期满解教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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