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区县司法局 >> 白下区 >> 工作动态
 

白下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08-8-20

     本网讯: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解组织做到“四有”:⒈组织健全有人员;⒉悬挂牌子有场所。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应按照规定设调解室,悬挂人民调解徽标;⒊规范运作有制度。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基本制度,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统一制作张贴;⒋化解纠纷有登记。统一制作、填写《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本》;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在积极开展“万名党员进万家,了解民情民意办实事”,把宣传活动与普法“六进”结合起来,向群众讲清楚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让群众感觉到创建文明城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让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窗口意识。设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职能窗口,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收群众监督。(白下区司法局)

 

联系我们:sjblzx@nj.gov.cn
版权所有:南京市司法局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  邮编: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