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化解社会矛盾 立足排解百姓忧难 2007年12月1日,江苏某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船坞工程工地,发生突发性崩江事故,坍塌面积达4500平方米。事发当时,正在工地上施工的一辆推土机和驾驶员王某坠入江中。经市、区组织全力搜救,推土机及驾驶员位仍未找到。失踪人员家属情绪激动,几十人数天滞留在江边事故现场,极易发生二次崩江。得知消息后,浦口区司法局主动贴近,在局内专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组,依据法律政策引导失踪人员家属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和失踪人员家属所在地的顶山街道联系,要求顶山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上门安抚家属。从生活上关心他们,稳定家属的情绪,使他们感受到地政府的关心。 顶山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上门安抚,取得了家属的信任,家属们经商量,决定向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家属代表,表示依法尽全力办好案件。在符合审批原则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在家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当天,就受理了申请,办理了审批手续,使自感无助中的家属看到了希望。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苏兴天浦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援助任务,代理家属处理失踪人员善后事宜中的法律事务,顶山街道、乌江镇法律援助分部配合。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后随即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积极主动与失踪者家属进行沟通,进一步安抚情绪,做好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明白他们主张的12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于法无据。一面耐心细致地向失踪者家属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列出赔偿金的标准及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使失踪者家属心中有数,不再坚持过高的无理要求;分析利害关系,详细解释法律有关宣告死亡程序的法律意义和要件,指出若经宣告死亡程序,那么,在法定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两年内,亲人所面临的老人赡养、子女读书、妻子生活等很多现实困难,将很难解决,建议家属要抓住调解的机会,尽快达成协议,一面配合相关部门做施工单位的工作,使施工单位积极筹集资金。正值年底,其他律师不是忙着结案,就是忙着为顾问单位追债,代理律师曲启武为了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家属的非诉讼调解代理人,和有关单位协调出时间,参加地方政府主持下的调解,依据事实和法律,反映家属的心声,维护家属的权益。通过耐心细致、富于人情化的工作,调解工作终于得以顺利进行。通过三天的努力,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达成了38万元的赔偿协议,并且款项已一次性到位。(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