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县委书记刘以安和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带案下访来到阳江镇大调解服务中心接待室,接待了因土地征用费未能及时到位而多次上访的阳江南溪村村民钱某等人。 钱某等人于2003年10月擅自与他人签订土地使用租赁协议用于办厂,2004年在县镇土地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这一违规现象后责令改正,考虑到这一现象发生在国发(2004)28号文件之前,对钱某等人没有进行处罚,但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手续,但因当时一方面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另一方面钱某等人要价太高,虽经镇政府多次协调,但双方一直没达成一致意见。此后钱某等人以土地征用补偿费未能到位为由,一直上访不断,并于2007年10月进京上访。 在接访中,刘书记耐心听取了当事人钱某等人的信访诉求,对钱某等人提出一些问题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入情入理的分析解释与教育,对前一阶段阳江镇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要求阳江镇及有关部门尽快拿出协调意见并加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