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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有5家合作律师事务所面临改制,为顺利完成改制任务,鼓楼区司法局坚持三个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妥推进改制工作。同时要求相关各所借此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科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 坚持依法改制原则,确保改制工作合法有序

    依照新修订后的《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深入调研合作律师事务所现状后,就推进改制工作作了周密、妥善安排。要求改制所做好人员安排,把留住人、确保队伍稳定作为此次改制工作的重要目标,把握好改制工作的基本方向。对资产清算、合作资产处置、推举负责人等问题则要求合作律师事务所内部自主解决,严格落实民主协商,充分尊重每个人的真实意见,对原所章程协议中约定不明和新所有关事项暂时达不成一致的,坚持民主和公平协商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应对改制中出现的问题

    全区需要改制的合作律师事务所情况却是差别很大,根据可能出现的合作律师事务所上报改制材料不统一等问题,职能科室提前到各所进行了改制辅导,以便各改制所按照方案要求的程序步骤、时间安排,及时完成组织形式变更。对于有可能出现内部矛盾或争议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将及时派人到所进行疏通和调解,选好合伙人,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和谐地进行。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在督促指导各所改制的同时,注重发挥各所的整体效能和集体议事作用,照顾各个层面的切身利益,慎重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引导各合作律师事务所对内部的利益分配进行统一规划,形成系统的利益分配方案,严格遵照章程协议平衡好各个层面的利益关系,不愿意加入改制所的人员,合作所在改制前及时为其办理退出、转所手续,改制期间将不再允许合作所律师流动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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