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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争先创优

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新的一轮大发展


法援处

    当前,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上下开展了新一轮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我们深深体会到,新一轮发展靠的是思想解放,新一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那么在这新的一轮发展中,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要真正走在全省的前列,在全国中心城市争创一流,就必须从解放思想去入手,拥有“三宽”的境界;就必须争开拓创新之先手,弘扬“三创”精神;就必须以争先创优为抓手,树立三个意识。具体说来,就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解放思想是法律援助工作新的一轮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源泉

    南京历来有解放思想的传统。历史上出现过与南京有着深厚渊源的郑和、魏源、胡福明等一些敢为人先的代表人物,他们的解放思想创举对历史发展的重大影响。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思想解放是南京发展的宝贵财富和不竭动力,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南京的历次思想解放大讨论更为南京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奠基、引导和支撑作用。过去的发展得益于解放思想,新一轮发展更要依靠解放思想。

    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自1998年以来开展至今已整整十个年头,十年来,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维权,农民工维权,法律拥军以及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等方面做出了颇具影响力的工作,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一些工作在全国中心城市处于一流的地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获得多项全国及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示范窗口单位。每年都有获得多个单项荣誉奖。这些都得益于我们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思想解放,得益于开拓创新。

    但是,在这些年的发展中,我们也看到了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不平衡,规范化建设整体发展速度不快,从事法律援助专门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案件总量与一些同等发达城市相比还有距离,各级政府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保障方面的投入缺口较大。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们进一步实施降低门槛和扩大案件范围,阻碍了一些地区案件数量的迅速提高,成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为此,我们感到新一轮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南京市的法律援助事业新一轮的发展腾出了思想和理论进一步升华的空间。面对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我们当以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三宽”境界,参加到这次大讨论中来。同时,我们更应当以“先解放、真解放,快解放”激情谋划我们的发展思路,为新一轮的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开拓创新是法律援助工作新的一轮发展的有力措施和保障

    在讨论中,大家谈论最多的是,在新一轮发展中,我们如何抢抓机遇推进我们的工作。但有一点大家是有着一致的共识,那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市委书记朱善璐的话,这一轮发展与过去不同,其方式、动力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靠三条,一靠科技进步与知识,二靠人才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三靠管理创新。这一轮发展与南京的优势“对上号”了,现在就看我们有没有认识到位、能不能抓住机遇、能不能咬牙坚持到底,创造出南京的新优势,“这个优势是竞争优势,而不是比较优势”。

    法律援助工作也是如此,新的一轮发展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更需要我们发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的精神。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将在《法律援助条例》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和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在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总体要求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拓和创新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指数也在大幅增长,经济困难的标准也应相应的提高。针对我市目前沿用的,还是2005年市政府实施温暖工程时实行的低保1.5倍的标准。我们感到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与南京作为经济发达省份的省会城市以及其区位优势是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经过调查了解,并借鉴了同等兄弟城市的做法,拟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经济困难的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2倍。并争取通过政府以文件形式转发。

    二是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法律援助新的工作领域。近年来,环境保护一直是各级政府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早在2005年就在通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强化环境法治,建立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机制。但是,多年来各地对此都没有真正从法律援助工作角度有所行动。为此,我们将和环保部门联手,通过建工作站,出台相关文件等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入环境保护领域。

    三是面向新的困难群体,发挥法律援助的公平公正、助困扶弱的职能作用。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建设不断加快。近年来,南京已出现了多个经济适用房小区,这些小区大都聚集了经济困难群众,且这些小区城郊偏远地区。为了让他们也能得到平等公正的法律帮助,我们将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他们的家门口,实行经济适用房小区建在哪,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设在哪的跟进式服务措施,方便广大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另外,我们还将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出台相应的法律援助办法,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

    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自身的职能优势,增加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救济渠道。开拓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不仅要向上争取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向外做好沟通与协调,同时,更要从司法行政自身职能上挖潜和探索。我们将对去年在全省率先开展的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这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同时,我们将探讨如何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争取在符合法律援助制度原则的基础上,有限度地实现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突破。

    三、争先创优是法律援助工作新的一轮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要求

    今年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第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佳绩的第一年;更是法律援助工作如何落实好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具体任务的第一年。新的一年我们更是沐浴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春风,为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又一轮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要求、放眼新目标,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到底如何发展,最终应实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我们感到“争先创优”,应当成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发展的主题。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大力提倡三个意识,即:“树立起埋头实干精细实施的意识,树立起奋发进取的争先意识,树立起全心全意、真心实意优质服务的意识”。具体地讲,就是从现在起,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有八到十个方面,成为我们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并成为全省一流和在全国中心城市领先的工作。一方要巩固和发展已有的特色和亮点工作,使之特色更新,亮点更亮。另一方面是要开展新一轮的创新和发展,开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领域。

    我们的目标是从今年开始至2012年,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拥军工作;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经济适用房小区法律援助工作;公诉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劳教处罚聆训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等十个方面做大做强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其成为我市的特色、亮点和品牌工作,以引领我市各项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我市新一轮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走在全省和全国的前列的目标就一定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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