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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建邺区司法局 罗西红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程。胡锦涛总书记曾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大幅上升令人担忧”一文中批示:“要从国家和民族的高度重视未成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调,综全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绝大多数青少年学生都是未成年人,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一方面,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当前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未真正引起各级的足够重视,教育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普遍淡薄,还不能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学习、生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较弱。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矛盾凸现期,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依然存在,对青少年的诱惑力、杀伤力比较大,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

    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分析

    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对青少年教育活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认识存在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一些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对青少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现象。特别是面临中考、高考的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表现的更加突出,影响了青少年法制理念的树立和全面发展。

    (二)法律及政策存在缺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但是,法律知识还没有作为对中、小学生进行教育的重中之重,还没有配套的法律规定和规范。“五五”普法规划对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的明确要求,但在全国教育系统的教学大纲上对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具体规定,法律知识还不是学生中考、高考的必考内容,造成各中、小学校没有统一的法制课时,没有统一法律教材,没有专门的法制课老师,学用脱节、学考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地存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效果难以得到法律及政策层的支持。

    (三)制度不够完善。在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如法制副校长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有力地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个别学校只讲在嘴上停留在文件里或将规定挂在墙上。学校法制教育还缺少统一、有效、完整、便于考核和操作的制度保障。

    (四)创新形式不够。对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有一些生动形象、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如模拟法庭、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还停留在传统的宣传形式上和方法上,缺少现代媒体技术和手段,缺乏长期性和有效性。学校采用的集中辅导讲座的形式,不分年级,不分对象,不分内容,缺乏针对性和趣味性,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社会、学校、家庭三方联动作用,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坚持学用一致,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趣味性、怪次性和针对性,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加强领导,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障。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常委、政府牵头,给予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教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来投身于中小学样法制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校法制课师资短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只懂得与自身相关法律的单一知识结构现状,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人才。三是要加强阵地建设。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建法律宣讲团,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一是要转变现有的教育教学观念。不能把教育教学目标仅仅停留在为应试教育而教育的层面上,要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对法制课重新定位置,真正实现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二是要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不能搞“单打独斗”,努力形成课堂教学合力。同时,要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及生理、心理接受能力,创新教育方法,努力借助现代化教学工具和现代传媒手段,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独特作用,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学生,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协调,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合力。一是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二是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在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发挥社区熟悉情况、近便安全的优势,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活动,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协调配合。家庭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全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同,为2008-7-17青少年学生做好示范。要通过“大手拉小手,普法一起走”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建立起学校、家庭的联动机制。

    (四)创新形式,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抢占各类传媒阵地,有一定的制高点,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制文艺小节目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务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二是要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务活动内容;法律与道德规范有着天然的联系,科技文化水平的高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法律、道德、文化三者在内容、形式上互为补充,互相衔接,因此搞好三者的结合。三是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是让青少年学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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