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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下关区司法局  林建  李金雯

    作为社会中介服务者,律师的地位相对独立,具有良好公信力和较宽的社会接触面,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待各方面群众面广量大,对社会上各类矛盾有深入了解,因而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具备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

    律师介入矛盾纠纷处理,从法律角度引导当事人适当让步,达到缓和矛盾、及时化解的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我区律师从多方面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配合大接访,努力维护和谐稳定局面。

    (一)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趋势,社会成员间、社会成员与政府间的冲突对抗日益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危及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为巩固和发展全区平安稳定和谐大局,保障奥运会顺利召开,我区深入开展了区委书记、区长带头“大接访”活动。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协调社会关系、疏导群众情绪方面的优势,区司法局迅速选派15位政治坚定、精通业务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顾问团,积极服务书记“大接访”工作。接访时,律师为领导提供法律依据,对有关部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根据纠纷性质,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寻求解决,综合运用大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职能,对接访问题处置分流,预防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目前,我区15位骨干律师已参与领导大接访50多次,接待群众并提供法律咨询250余人次。此外,有12名律师担任区领导法律顾问,每周定期参与领导接访和信访值班,从2006年至2008年6月,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近200次,接待信访群众约170批730余人次,占信访接待总量的10%,参与集体上访调处约26 件。

    (二)恪守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在“大接访”工作中切实发挥能力,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区律师参与“大接访”工作有规范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工作纪律。遇到集体上访、投诉,或有可能发生矛盾纠纷激化、群体性上访的案件,及时报告至区司法局或信访部门。代理群体性案件、敏感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和备案制度。

    司法局将维护社会稳定纳入了律师工作年度考核项目,要求律师发挥执业水平、坚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恶意挑起诉讼或鼓励暗示当事人缠讼等不顾大局的行为。目前为止,我区无一例因律师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问题而激化矛盾纠纷及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积极疏导矛盾,有效解决遗留问题。

    矛盾纠纷久拖不决、遗留问题不能妥善处理,容易使群众对政府产生对立情绪,甚至引发极端行为。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利弊得失,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权益,能有效缓和群众的对立情绪,并使问题得以最终解决。

    我区黄某因拆迁补偿产生的经济纠纷,成为“老上访户”,多次赴北京到中央有关部门上访。为帮助政府部门分忧,通过法律途径彻底解决问题,区司法局指派吴晓喜律师参与对其的信访接待工作,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区领导和信访部门妥善解决该户问题。吴晓喜律师在多次接待黄某的过程中,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安抚工作,从法律角度详细分析,多次打消其赴北京上访的念头。并免费为当事人代理诉讼,现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黄某也转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常渠道争取问题的解决。

    (四)审慎应对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在群体性事件和涉及群众重大利益案件的处理上,我区律师展现了审慎理智的职业水准,充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2007年5月6日在我区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死8伤的严重后果和极大社会影响。因赔偿要求无法实现,伤者救治和死亡赔偿难以落实,数十名受害者家属多次通过非正常方式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影响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区司法局决定特事特办,快速受理、放宽援助条件,为该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鼎原律师事务所承担此案件的援助工作,由于当事人众多,牵涉利益重大,事故责任关系复杂,调查取证难度颇大,为使受伤当事人得到及时救治,死者家属得到合理赔偿,鼎原所派出多名骨干律师,组成案件代理律师团,全力以赴,在最短时间内攻坚克难,经过多方奔走、协调努力和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通过开庭,最终法院做出判决,由肇事方承担受害者全部医疗费用和相应的伤残补助与死亡赔偿金,“5?6”重大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参与法律援助,架起弱势群体维权桥梁。

    (一)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出资为社会弱势群体在调解、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机制,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稳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着国家保护弱势群体的初衷能否得以实现。

    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区司法局开通了面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148(“要司法”)电话专线,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专项接待制度,每个工作日由律师轮流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接待群众咨询,协助受理符合条件的律援助案件。

    我区律师积极落实免收费用等救济措施,力求不让一个人站在法律援助的大门外,保障弱势群体“请得到、请得起”律师。2007年3月份以来,我区律师参与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件,免收法律服务费用30万元,为当事人争取各项经济赔偿250余万元。

    (二)兢兢业业,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有些援助案件因年代久远、久拖不决、证据收集困难,办理难度很大,我区律师在困难面前充分展现了为民服务的满腔热情,体现出优秀法律工作者高超的执业素养。他们不惜投入大量时间、精力,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默默奉献着。

    杨某是我区居民,其女儿因在校期间受同学侮辱,导致精神病症加重。她多次向学校要求赔偿,未得到满意结果,后经我区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海法律服务所李良标主任为其代理诉讼。由于当事人的疾病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法院判决,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其争取合理经济赔偿,李良标代理当事人向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多家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并先后完成4次司法鉴定,终于获得了支持其赔偿请求的鉴定结果。该案件历经6年,其间,李良标奔赴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奔波于当事人的家庭、学校乃至苏北多地调查取证。为了尽早给当事人争取到必须的生活补助和医治条件,他还在学校和当事人之间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析利弊得失,劝导双方在合理范围内都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学校向杨某支付费用,保障了当事人今后的生活需要。

    三、加强法制宣传,重视法律知识宣传下基层。

    (一)发挥专长,积极主动,广泛参与。

    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是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的社会。为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律师对普法工作的参与不可或缺,他们具备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大大提高普法工作成效。

    多年来,我区律师充分发挥普法主力军作用,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基层,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上做了大量工作。区“五五”普法讲师团中有5名律师成员,他们不仅担任政府及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诉讼领域发挥才智、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热情参与普法工作,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作着无私的奉献。

    每月开展的“18”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军营及“老年人维权月”、“业主维权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专项活动中,都有律师的身影。针对机关干部、普法联络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中小学生和部队官兵等开办的法制讲座,也多由经验丰富的律师讲授。

    (二)深入基层,拓展平台,成效明显。

    2007年始,区司法局推进 “一社区一律师”服务全覆盖工程,得到广大律师事务所的支持。目前,我区56个社区均有律师为居民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通过上门服务、开办法制课等方式,积极为居民在劳动保险、工伤医疗、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

    随着媒体宣传效应日益增强,我区律师也活跃各类媒体的法制栏目中,多家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为案件提供法律意见、答疑解惑,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认知度、信任度,拓宽了普法宣传的受众面。

    通过上述各类平台,我区律师积极主动配合普法主管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做出了重要贡献。“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相关数据表明: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覆盖面达100%,群众对普法工作知晓率为93%,较“四五”普法阶段有显著提高;针对农民工、流动人口、私营企业主等对象开展的普法工作成效均有所增强。

    四、坚持规范管理,于和谐中谋求自身发展。

    (一)积极拓展业务,实现跨越发展。

    司法局为律师建所办案创造了宽松的政策和执业环境,在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律师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目前我区现有律师事务所9家,比2006年增加6家,其中执业律师50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28人。律师担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200余家,预计今年办案业务收入达800万元,交纳税收100万元。

    近两年,我区新引进律师事务所6家,律师30人,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律师有15名,具有法律专业博士1人,硕士5人。他们工作热情,精通业务,执业水准高,对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完善法律服务结构和增强我区法律服务水平大有裨益,更好满足了我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的法律需求。

    (二)紧抓队伍建设,提升律师素质。

    各律师事务所以建立一支“素质强、水平高、业务精”的律师队伍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自身发展。鼓励律师拓展业务领域,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一手强化老律师的丰富经验,一手培养知识结构良好的年轻骨干。在保持“传统型”民、刑事案件执业水平的基础上,引进精通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的人才。

    科学、规范的管理使律师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在各方面展现了新时代律师的风采。近年来,我区律师在南京市律师辩论大赛中获二等奖,鼎原律师事务所获“南京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紫金律师事务所张云主任获“南京市律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三)落实考核机制,实施规范管理。

    随着规模不断壮大,为保持长久健康的发展,我区律师业始终坚持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律师良好的政治素质,贯彻“为人民服务”宗旨,扶弱助良,维护公平正义,积极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用;二是加强执业纪律管理,狠抓办案质量考核,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律师执业水平;三是实施奖励机制,对办案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和事务所给予奖励;四是培养律师维稳意识和大局意识,杜绝恶意挑起诉讼,避免因代理、调解不当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矛盾纠纷激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我区律师在不断实现自身壮大的同时,将继续为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积极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谋求更大、更高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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