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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下关区司法局 林建  肖荣

    我区流动人口约15万,流动人口是“五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我区“五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培养和树立守法观念,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下关区司法局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着力抓好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着力抓好辖区内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为切实把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在每年年初,我们都把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纳入全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宣传内容和多种宣传形式上入手,确保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针对流动人口较分散,居住不固定,流动性大的特点,围绕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及对法律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有力地扩大流动人口普法的覆盖面。在宣传教育组织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街道(社区)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普法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宣传教育内容上:重点加强《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个人所得税法》、《法律援助条例》、《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以及有关禁黄、禁赌和禁止邪教等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以“法律进社区、进企业”等为载体,开展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且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开展对流动人口普法情况调查工作,下发《全区流动人口法律知识普及情况调查问卷》1000多份,了解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流动人口聚居地举办法律、政策咨询,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协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为全区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上了法制课,提高了协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橱窗(栏)等宣传阵地,张贴宣传挂图(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向流动人口发放法律知识问答手册和其他宣传资料近20000多册(份),充分发挥《南京普法网》、《法治下关》等网络平台作用,广泛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及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先进事例,总结和推广金陵船厂“公寓式管理”典型经验。各单位还积极创新宣传手段,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强化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如区房产部门运用规范的租赁合同,通过房屋出租户向承租人宣传法律和政策,及时了解其动态,使出租人成为普法教育工作的信息员。宝塔桥街道象山社区把流动人口视为常住居民,以成立“新市民之家”为载体,通过“房东带房客”、“每旬一期黑板报”、“红领巾小嗽叭宣传队”、“民调110”等形式,加强辖区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各社区还发挥社区普法宣传志愿者的作用,动员出租房屋户主配合社区做好流动人口的普法和管理工作,收到了效好地宣传教育效果。

    二、着力抓好企业内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我区流动人口中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比较淡薄,为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我们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方法和责任单位,使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打造宣传教育平台,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出 “要让全国的农民工到下关打工能挣钱,能懂法维权”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做好“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启动仪式承办工作。07年6月18日上午,省暨南京市“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区锋尚国际公寓建筑工地举行。省、市、区领导和来自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公司、下关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金陵船厂等九家单位的1000多名农民工参加了活动。为确保了启动仪式顺利进行,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加班加点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地筹备工作。在启动仪式上,文艺团体表演了法制文艺节目;向农民工代表赠送了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举办了“法律人在行动”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启动仪式取得了圆满成功,声势力、影响力和渗透力非常显著,受到省、市、区领导的好评。二是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在全区开展“农民工维权月”活动。我们针对农民工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对法律的需求,编印了12000册《农民工维权问答手册》,5000多份《外来务工人员知法守法五字歌》等宣传资料,编写了法制课宣讲提纲、宣传栏资料;组织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农民工较集中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联合劳动、计生等部门走进建设工地向农民工赠送法律书籍、法律知识扑克牌;与区总工会联合举办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与区妇联举办“家庭学法”知识竞赛活动,近千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参加。三是构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平台。07年6月,我们率先在金陵船厂建立我区首家“外用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金陵船厂服务站”。建立健全了基地、工作站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服务活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与联动,切实抓好流动人口(外来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区劳动部门加大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几年来共培训1050人(次),所有培训人员法制教育均不少于4课时。公安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房产部门对房屋出租户登记、卫生部门在颁发卫生许可证、市容部门在整顿清理占道经营、工商部门审核办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许可证、计生部门在办理婚检证的同时,抓住在登记办证和清理整顿的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之中。

    各驻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用工谁负责”,“谁用工谁培训”的原则,强化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金陵船厂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公寓化”式管理,将管理与教育和服务紧密相结合,不断深化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法制教育时间均在4次6课时以上。该厂依托外用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这一载体,由厂各职能部门联合对70名外用工承包队的队长集中进行为期三天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对新进厂的外用工进行为期一周的法制和安全教育,06年以来,共授法制课65课(次),接受教育5200人(次)。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站及时便捷地为外用工提供法律服务,从而增强外用工遵纪守法的观念,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上海铁路局南京桥工段在抓农民工法制教育实行“建”、 “送”、“教”、“帮”的方式:积极“建”,建立普法教育组织;主动“送”,将法律书籍送到农民工负责人手中,督促他们学习;热忱“教”,举办民工法律知识培训班,传授法律知识;真诚“帮”,对民工队伍中出现的涉法问题,真诚地用法律武器去帮助解决。

    三、着力为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在抓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畅通法律服务渠道,着力为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地区和谐与稳定。一是围绕宣传重点,着力提高流动人口普法知晓率,发挥每月“18”法律广场平台作用,大力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流动人口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据统计,先后举办法律咨询20多场,接待咨询2000多人(次)。二是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力度。依托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强化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审查上,简化程序,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近年来共受理70多件(涉及劳动维权、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区法院率先在省内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合议庭,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将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途径,积极预防和化解流动人口矛盾纠纷。白云亭市场针对市场矛盾纠纷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化解客商与客商之间大量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9%,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让客商做到不跑远路,少打官司,不伤感情,就地解决问题,杜绝了矛盾激化及“层层上访”,较好地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和谐和发展。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法制宣传抓得比较紧,而散居的流动人口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工作难度很大;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够;三是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这些问题都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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