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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下关区司法局  林建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给基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也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机关的一员,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并在行动上认真落实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具体实践中去,不断开创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学习,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等基本点,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二是要牢记宗旨转变作风,强化执政为民的观念。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和政府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部署,从解决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民生问题入手,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符合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在发展中实现新突破。司法行政工作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放松。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律、新办法,在实践中开拓新思路,谋求新发展。

    二、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只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专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稳定是其神圣职责。近年来,下关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狠抓工作特色,推进亮点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一是以维护稳定为抓手,凸现基层工作亮点。近年来,下关区认真落实全省人民调解会议精神,重点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诉中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及时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推广。从7月份开始,下关区司法局局机关工作人员试行全员调解制,通过实地调解矛盾纠纷,掌握一线调解工作动态,强化工作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区现有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1―9月份,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1716起,成功1631起,成功率95%。同时,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加大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做好考核奖惩。认真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帮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建立培训和安置基地,不断拓展安置渠道,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二是着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凸现法制宣传工作亮点。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抓好《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务员法》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法制小记者活动。认真做好全省“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启动仪式承办工作。在金陵船厂建立“外来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金陵船厂服务站”。精心打造法治文化作品,绘制了法制连环画《六尺巷的故事》,悬挂在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和社区调委会;绘制了“一口井”、“禁酒令”、“四菜一汤”等反映明朝廉政故事的石刻画,在阅江楼景区建立廉政法制碑廊。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四菜一汤》,荣获市司法局法制文艺汇演二等奖。三是实现应援尽援,凸现便民工程亮点。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法律援助知晓度,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年增长50%,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牵涉面广、影响力大的不稳定因素,主动介入,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化解矛盾,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9月份,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件,受援群众96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份,下关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阶段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这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思路的新举措,体现了“保障民生、服务和谐”的宗旨,对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另外,从2007年开始,下关区司法局实施“一社区一律师”服务全覆盖工程。目前,全区56个社区均有律师为居民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通过上门服务、开办法制课等方式,积极为居民在劳动保险、工伤医疗、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四是提供法律保障,凸现服务中心工作亮点。在全区深入开展的区委书记、区长带头大接访活动中,下关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参与,统一部署,专门建立区领导大接访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局长林建担任组长、副局长缪慧担任副组长,15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律师为成员。确保每个工作日区领导均有律师跟班,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整合大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职能,现场调处或分流处置相关纠纷。今年7―9月份,下关区15位骨干律师已参与区领导大接访75次,接待群众并提供法律咨询280余人次。5?6”重大事故发生后,因赔偿要求无法实现,数十名受害者家属多次上访,影响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下关区司法局特事特办,指派南京鼎原律师事务所多名骨干律师组成案件代理律师团,快速办理法律援助。最终,法院做出判决,由肇事方承担受害者全部医疗费用和相应的伤残补助与死亡赔偿金,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下关公证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为主题,扎实地开展各项公证工作,在全区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担当重要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法律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1―9月份,为特困户减免公证费2.5万元,为老城改造拆迁现场提供法律咨询4场,为拆迁居民办理了继承、赠与、析产公证约20余件。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2007年,下关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下一步,下关区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有关争先创优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争先、全省一流”目标,“实”字当头,服务大局,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彰显工作亮点和特色,充分发挥基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一是继续突出维护社会稳定这个重点,进一步做好纠纷调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注重健全完善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力争在社会上形成“刑事案件找公安、矛盾纠纷找司法行政”的共识和局面。在区领导大接访活动中,继续主动配合,提供跟进式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优势,拓展调解范围,重点是巩固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操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犯罪。继续加强对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保持全区帮教率99%以上,安置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2%以下。二是提高普法实效,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机制和方法,继续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扩大全区公民普法知晓率,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逐步消灭普法的空白点和死角,进一步引导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尤其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下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帮助。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组织好律师参与区信访接待值班和大调解工作,积极发挥律师在政府处理信访接待中的独特作用,协助调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维护其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设绿色通道,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加大学习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进一步在全系统掀起认真贯彻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高潮。继续坚持点面与条块相结合,自学与讨论相结合,整合各种学习资源,创新报告会、培训班等学习形式,同时,将学习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与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有机结合,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机结合,增强学习成效,努力使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思想理论上有新的提高,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上有新的变化,在司法行政工作上有新的发展,真正把下关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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