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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公   协   简   报

2006年第22期

南京市公证员协会秘书处编                                     2006年11月13日 


市局组织参加全国公证岗位培训统一考试

    11月4日上午,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在教育培训中心、律协会议室,组织全市执业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共160多人参加了全国公证岗位培训统一闭卷考试。省司法厅周建副厅长亲临我市检查指导。
    这次统一考试是全国公证岗位培训活动的重要环节,旨在提升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公证公信力,提高公证质量。考试内容以《2006年全国公证岗位培训大纲》为依据,由司法部统一命题,包括政治理论知识、宪法法律知识、公证职业知识、公证业务知识、公证技能知识和微机应用知识等。

 


市第三公证处起诉《南京晨报》社

    2006年9月6日,《南京晨报》在仅听取公证利害关系人一方投诉后,没有向市第三公证处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以“公证处被指房产公证造假”为题,整版篇幅报道了该房产公证的一方利害关系人投诉三处的来龙去脉,给公证行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省厅、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调查,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证良好社会形象。
    此事发生后,三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主任张晓丽为组长的调查组,抽调部分公证员,聘请律师,分三个小组分别调查公证当事人、承办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等。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整个公证事实的前后经过。并将取得的公证当事人三份签名样本送到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提请笔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三份样本与公证书上的签名完全相同。这一鉴定表明,当事人亲自办理了公证事项,“公证处造假”的报道不攻自破。
    三处在与《南京晨报》协商未果的情况下,11月1日下午,将整个公证投诉事实真相分别向有关媒体进行了披露,《南京日报》、《金陵晚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都进行了详细报道。同时,三处依法将南京晨报社、江苏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公司、投诉的公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四被告告上了白下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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