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公 协 简 报 2006年第23期
南京市公证员协会秘书处编 2006年12月1日
费章银当选五届中公协常务理事 11月9日至10日, 中国公证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会和领导成员。我市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同志当选为第五届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也是我省唯一当选的常务理事。第五届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共19人。 费章银同志现任市公证处主任,省、市公证员协会副会长,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公证员,市劳动模范。1982年从事公证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市公证处先后被评为 “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 “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江苏省文明公证处”,“全国文明公证处”。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市公证处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遇难同胞纪念馆提供公证服务 2006年11月16日至18日,南京市公证处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设计方案及施工项目办理招投标公证,受到了南京大屠纪念馆领导的高度好评。 2006年11月14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向南京市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处受理后,根据《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认真审查了申请人的资格、招投标通知、文件等有关材料。开评标当天,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张悠荣、沈琴、蒋珊三人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新馆陈列展览设计方案及施工项目的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他们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充分履行现场监督职能,发挥公证监督作用,保证了开标、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市公证处沈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