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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公   协   简   报

2007年第11期

南京市公证员协会秘书处编                                     2007年7月20日 


 

全市各公证处认真抓好行风评议转段工作

 

628,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公证行业行风评议活动转段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公证处高度重视,及时总结第一阶段的工作,制定转段计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剖析和整改,以扎实工作推动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南京市公证处为进一步做好行风评议工作,确保公证法律服务在行风评议中取得优异成绩。712日下午,举行了行风监督员聘请仪式,共聘请了6名行风监督员,召开了行风评议监督员座谈会。公证处表示随时欢迎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将按照行风监督员的建议把改进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摘自南京市公证处提供的信息)

鼓楼区公证处要求全体公证人员认真落实“534”系统服务标准,“五个一”:即“一张笑脸迎人、一张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暧心、一股热情办理、一句祝福相送”。“三讲”:即“办证讲质量,讲时限,讲形象”。“四化”:即“服务态度人性化,服务内容精细化,服务手段智能化,服务方法科学化”。(摘自鼓楼区公证处提供的信息)

秦淮区公证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公证员轮流值班制度,保证了公证员亲自办证,及时出证;二是首问负责制,对当事人的询问负责到底;三是全员接待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当事人的办证时间。(摘自秦淮区公证处提供的信息

 

栖霞区公证处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

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优质服务

 

日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栖霞区公证处在巩固前一阶段行评工作的基础上,将行评工作延伸到实际工作中,通过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优质公证服务,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

今年,南京市城中村改造计划进入第二阶段,栖霞、雨花等近郊的改造计划启动,栖霞区有7个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改造后,这些集体土地将基本转为国有土地,村民将转变为居民。进入6月份,栖霞区公证处办理涉及城中村改造的相关公证数量明显增多,由于栖霞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大多属于集体土地,有的当事人对公证后能否办理国有土地产权登记产生疑问。栖霞区公证处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将办理该项公证与行评工作联系起来,迅速采取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公证处首先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解释,明确当事人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办理公证的行为,能否办理国有土地变更登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其次,公证处在办证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所办理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并建议当事人在公证前向相关部门了解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和政策,避免当事人在政策不清的情况下办证公证,在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麻烦。公证处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也以实际行动促进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栖霞区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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