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司 法 简 报 (政风行风评议专刊之十八) 南京市司法局行评办编 2007年9月24日
要 目
市局组织召开行风评议转段推进工作会议 市局行评办六个明查暗访小组积极行动 切实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督察指导 鼓楼区司法局三项措施促行评 雨花台区司法局抓行评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 白下区司法局落实“六个一遍”,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检验行评工作成效 建邺区司法局四项举措规范干警依法行政 行评真情小故事 市局组织召开行风评议转段推进工作会议 按照《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为了统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行评工作进展,回顾和总结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的工作,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部署第三阶段(评议整改)的行风评议工作,9月18日,市局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行风评议转段推进工作会议,局行评办公室全体成员及区县局和直属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局监察室李训明主任主持。李主任回顾和总结了行风评议第二阶段以来全市系统和行业所做的主要工作,通报了市行评代表组在自查自纠阶段明查暗访的情况,着重部署了行风评议第三阶段的工作安排。各区县局及直属单位的行评工作联络员就行评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以及遇到的困难进行了汇报、交流和分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高海燕就如何进一步抓好第三阶段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履职,忠于职守;二是针对问题,研究对策;三是狠抓整改,毫不放松;四是一鼓作气,善始善终。 (市局行评办) 市局行评办六个明查暗访小组积极行动 切实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督察指导 根据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工作要求,结合6月20日市行评代表组通报第一阶段对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进行明查暗访的情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照局领导的要求,7月3日市局行评办成立了由市局行评办成员和各单位行评联络员交叉编组的6个明查暗访小组,用一个半月时间,对各区县司法局和42家市属律师事务所的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明查暗访,6个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行评工作台帐,查看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工作环境,随访听取群众意见,与相关人员座谈等方法进行明查,同时,各小组也以当事人的身份深入到窗口单位进行暗访。截至9月初,6个小组按照分工和要求对各区县司法局和42家市属律师事务所开展行评工作情况进行了一遍检查,并形成了书面报告。 9月11日,市局行评办组织召开了6个明查暗访小组碰头会,分别就明查暗访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收集整理和分析。总体上看,各单位对行评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宣传和发动,悬挂了横幅,张贴了宣传标语,注重营造氛围,行评工作参与率和知晓率总体较高,窗口单位的工作环境、便民举措、服务态度等都有了较大的提升和改善,行风评议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工作。但是,行评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少数单位存在认识不高、宣传不到位、氛围不浓厚、整改不及时等死角和盲区,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较突出。根据6个明查暗访小组反馈的情况,高书记要求6个小组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个性问题,结合市行评代表组第二次向市局通报的情况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限期进行回访,查看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到位,促进全市系统和行业行评工作向纵深推进。 (市局行评办) 鼓楼区司法局三项措施促行评 为进一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近日,鼓楼区司法局召开了专题行风评议工作会议,对前阶段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结合市行评组通报的明查暗访情况进行认真地研究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狠抓落实整改,确保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过筛子”。对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内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对照行风评议工作第二阶段要求逐一进行复查,通过复查,促进各单位负责人对行评工作认识不松懈;二是“查苗子”。对不符合行风评议工作要求的现象和苗头,随查随改,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三是“去根子”。对在行评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重点帮助整改,查找问题根源,限期拿出根本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在行评工作中不让一个单位掉队。 (鼓楼区司法局) 雨花台区司法局抓行评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雨花台区司法局突出评议重点,提出以行风评议为契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围绕这一重点,援助中心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并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切实履行职能,解决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难的问题。援助中心加强与法律服务科的联系和配合,进一步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作用,加强对街道援助站的业务指导,注意发挥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形成法律援助的工作网络,通过他们就近接受困难群众法律咨询,符合条件的指导就近办理援助申请。二是围绕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积极认真地做好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在信访楼设立法律援助无障碍接待室,改善援助站条件,制作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联系卡,畅通民工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渠道,开展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通过充实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增加法律援助财力投入,保证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除了采取走访、回访等形式,中心在接待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征求意见表,现场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行评期间,援助中心还积极邀请政协、人大以及行评代表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开展有效监督。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在区有线电视台制作法律援助新闻宣传、援助专题以及案例等,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据统计,截止8月底,该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达到去年全年数量。从走访、反馈的情况来看,满意度达100%。 (雨花台区司法局) 白下区司法局落实“六个一遍” 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检验行评成效 白下区司法局在基层行风评议工作中,结合基层工作重点,做到问题整改和重点工作落实一步到位,用“六个一遍”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此来检验行评工作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机关、司法所等人员对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学习一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对各级矛盾调解组织督促检查一遍,组织“大调解”成员单位、调处中心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深入调查和走访,细致梳理和分析,切实弄清辖区内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全面登记;三是对全区人民调解员分层次教育培训一遍,对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培训,社区调解员分片培训,各大中型企业进场培训;四是对较突出的矛盾纠纷排查一遍,进行重点调处,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重点予以关注;五是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一遍,重点是排查、登记、调处、回访、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等是否健全;六是相关单位协调一遍,加强“大调解”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白下区司法局)
建邺区司法局四项举措规范干警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建邺区司法局政风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的行政效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行风评议工作,近日,建邺区司法局出台四项措施从严规范干警依法行政:一是执法制度汇编成册。对建邺区司法局所有与执法有关的制度、规定等进行梳理,整理制订成《建邺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机关干警人手一册,要求人人熟知其中内容,用制度规范行为。二是权力阳光运行。借助区政府“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将建邺区司法局所具有的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在网上公开办理,由群众和监察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三是不断加大效能督察力度。在局机关开展周检查、月排查、季度讲评的制度,对干警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适时地进行分析讲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干警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四是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将司法局职能进行整理制成《建邺区司法局主要职能》,分发到各个街道、社区,使群众基本了解司法行政职能,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便于群众对照监督。 (建邺区司法局) •行评真情小故事• 六合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求真务实抓行评 深入基层办实事 自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六合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行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心负责人经常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工作,并走村入户了解民意,虚心听取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近期,该援助中心在基层巡查中了解到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宋某,10多年前应聘到原竹程乡环卫所工作,工作期间尽职尽责,任劳任怨,近年来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不能继续工作而回家养病,可是原工作单位还拖欠他1900元工资始终不能领回,这事成了老人的一块心病。 故事要从10多年前的事说起,老人原工作单位因乡镇体制改革被合并到程桥镇环卫部门,而程桥镇环卫部门新官又不理旧帐,老人多次上门讨薪没有结果,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得知情况后,主动与老人联系,受理了此案,经过法律援助中心与程桥镇环卫部门多次协商,据理力争,终于为老人讨回了工资。老人眼含热泪说:“我以为这钱是要不回来了,是法律援助中心为民服务,主持公道,帮我要回了拖欠十年的工资,真心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其中民事案件47件,刑事案件73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 (六合区司法局) 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各处室、大连山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律协、 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各司法鉴定机构; 市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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