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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效,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利益

 

2004116,安徽省怀远县农民工陈玉虎等三人来到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了他们一共七人在200256月份在宁启铁路海安工地打工时,包工头蒋勤习欠发他们工资的情况,因不知包工头现到何处承包工程,只好到其家庭居住地在下关区来找,但又不知其详细地址,只知道在宝塔桥一带。考虑到陈等人在南京暂住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中心当即受理了此案,让他们当日返回了家乡。在春节前的最后两个工作日,中心与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道查询了四个居委会,终于查到了蒋勤习的详细住址,并于年三十下午在其家中找到了其妻,因蒋在外地承包工程尚未返宁,中心工作人员向蒋妻了解了有关情况,并对其进行了说服工作,因蒋妻不配合而未果。

由于七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最高的2000余元,最少的才100元,如果进行诉讼,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超过诉认标的,且包工头常年在外不回家,也可能带来执行难的后果。但100元也是农民兄弟的血汗钱,对于贫穷山区来说也是不小的数字。考虑到这些因素,中心决定还是以调解解决纠纷为宜。春节过后,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案件的法律工作者一道,忍着被拒之门外的尴尬,一次次的上门做工作,终于在五一长假期间见到了蒋勤习。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蒋非但不愿兑付拖欠的工资,反称农民工罢工造成他的损失,态度强硬。在多次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中心代七名农民工向法律提起了诉讼。然而承办人仍没有放弃努力,终于在开庭前做通了蒋的工作,达成了庭外和解,蒋如数给付了拖欠的工资。726七名农民工派了一名代表,代着感谢信,来到了中心,领回了被拖欠了两年的工钱。自前来咨询到领回欠款,中心都是以电信、电话与之联系,没有让农民兄弟多花一分冤枉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值得一的是,做为被告的包工头最终也向中心和承办人员表示了感谢,因为他终于明白中心工作人员努力调解,也保护了他的利益,使其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费损失。

 

(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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