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案例荟萃
 

 

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追讨民工辛苦报酬

 

2006516下午,山东籍民工岳坤激动地从南京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同志手中接过被追讨回的工资、补偿金共计6000元。至此,雨花区安德门民工市场法律援助站岳坤受援第一案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给群众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特加强了法律援助网络的建设。针对该法律援助中心所辖区域内安德门就业市场内外来民工众多,劳动纠纷发生频繁的情况,在市司法局支持下,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爱德基金会共同在市场内设立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民工免费发放宣传材料、接待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以及民工的有关法律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自2006321成立以来,该援助站的工作卓见成效,已帮助了多名求助人员。民工岳坤追薪一案便是其中一例。

申诉人岳坤,山东籍,于20053222006222在被诉人南京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其间公司给其每月300元钱的工资,并未为其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障金。申诉人岳坤要求被诉人南京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增加工资,在要求未果的情况下公司并将其解雇。2006 3 29日岳坤在身上仅剩回家车费,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走进了安德门就业市场民工法律援助接待站。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在同其进行了交流,了解了他的情况。随即接受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南京市汇丰锦律师时务所的车仑等律师给予其援助,并对案件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跟踪关注。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和律师的努力下,511,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调解方式,判定被诉人南京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岳坤20053222006222的工资、加班工资、20063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6000元。受援人岳坤在接过工作站的同志为其追讨回的报酬后,对援助站的同志为其挽回了合法利益表示万分感激,并送锦旗一面以表谢意。

(雨花台区司法局汪明建 法律援助中心 王飞)

 

联系我们:sjblzx@nj.gov.cn
版权所有:南京市司法局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  邮编: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