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推进“双迎双创” 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建邺区司法局 佴宝良
全市“双迎双创”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将“双迎双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迎双创”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全市的总体目标和对政法、综治部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建邺”建设,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首责,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全力确保“双迎双创”圆满成功。 一、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市民法律素质,为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今年以来,我局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区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搭建法制教育培训平台。在全面实施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建立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以区委党校为依托建立公务员法制培训基地,将法制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培训班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2、借助新兴媒体资源,强化公务员普法的渗透力。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手段,在区机关大楼电梯口的视频媒体上,制作动漫法制宣传片,以每天60次的频率在该视频上进行滚动播放宣传,为公务员普法开辟新的阵地。 3、搭建互动平台,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工作。我局在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为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专刊,即《建邺企业法制之窗》,内容涉及新法速递、区域法制信息和个案解读等,为推进企业普法增加了一个双向互动的途径。 4、巩固普法阵地,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围绕区中心工作办好“18”法律咨询广场,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1-6月共组织或参与五场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发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8000本、《农民画法制宣传》台历1000本、《建邺区居民“五五”普法学习材料(之五)---你必须知道的<劳动合同法>实用知识》2000份。 5、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迎查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年,为迎接省、市中期检查,我局组织召开全区性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制定全区“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查方案,分解细化各项指标,指导各部门在明确考核责任、熟知检查内容、了解检查方式和掌握评分标准的基础上,逐项逐条对照自查,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台帐规范齐全。组成2个督导小组,对全区各部门、街道和直属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学法制度的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检查验收,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一是大力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我区创业发展,上半年新设立一家律师事务所。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成了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向合伙制转换工作。引导、鼓励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发展,在有关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创建专业化所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面,争取政府的支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将公证工作进一步融入到政府的行政服务中。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在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围绕中心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发挥律师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优势。坚持每月开展法律顾问进社区活动,针对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街道建立法律顾问咨询组,在中央商务区设立法律顾问,开展律师事务所与江宁监狱共建活动。公证处开辟公证法律顾问业务,先后受聘担任了多家单位的公证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公证服务,使法律顾问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三是整合律师、公证服务等资源共同参与“大调解”工作。引导律师参与大调解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如在兴隆陶瓷城拆迁引发的群访事件处理中,正大律师所的4名律师在案件诉讼代理过程中,积极做好调解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钝化软化矛盾,使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解答相关涉法问题,并协助做好无理上访户的疏导工作。公证处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拆违拆迁重点工作,并由现场公证向后续服务延伸,由财产保全向财产保管和财产移交延伸,促进拆迁工作依法、平稳进行,减少强拆工作带来的后遗症。1―6月,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39件,其中刑事案件29件,民事案件146件,经济案件75件,非诉讼案件8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74家。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法律事务34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2件,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10家。律师共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21次,疏导化解各类涉法矛盾纠纷40余起,协助处理群体性信访10起。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62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87件,民事类公证275件。办理减免收费的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安置协议公证55件。参加全区拆违拆迁行动16次。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保障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法律进社区、“18”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低保家庭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和服务指南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努力提高公众法律援助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农民工居住地,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的意义、目的和作用,并加大对农民工居住人口较多的双闸和沙洲街道的“农民工维权之家”工作指导。简化了案件受理程序,凡是涉及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所得和工作赔偿类案件,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律不进行实体审查,只需出示合法证件即可受理,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了办案效率,春节期间组织一批资深律师主动深入到农民工讨薪队伍中,用他们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使矛盾纠纷化解平息在起始阶段和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年初组织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团,有专门的律师在接待窗口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此基础上,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培训。1-6月,共组织广场法律援助咨询4场次,参加律师、公证员20余人次,接待解答咨询100余人次。“148”接受电话咨询200人次,接待来访300人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7.5%。其中农民工讨薪和维权案件49件,占54.4%。 三、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严格管好“特殊对象”,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大调解体系建设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工作规范,使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积极主动地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在新一轮平安南京建设中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的意见》,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作为新一轮平安南京“三大建设”之首。根据这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起大调解工作由信访局调整到司法局管理。我局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一是积极向分管区长、政法委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工作设想,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二是调整完善大调解工作管理体制。及时调整了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处中心、各专业调解小组,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了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区两办名义出台了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从大调解体系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网络、基本职能和权限、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三是着力完善大调解对接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从我区实际出发的七大对接,即“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纪调对接”、“上下对接”、“部门对接”,为提高大调解效果打下了基础。目前我区大调解建设进展顺利,工作关系基本理顺,机构设置初步到位,办公用房陆续落实,工作经费已列入预算安排,调解人员也基本落实。 2、扎实有效地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做好春节、“两会”召开以及奥运火炬传递活动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和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以及不稳定因素,及时制定管控措施。局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对重大矛盾纠纷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指导街道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积极参加区组织的百日集中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活动。根据区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我局积极制订工作计划,在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的同时,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律师深入各街道,主动为街道调处重点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促进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三是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将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编制成信息月报、信息季报、信息快报专刊,及时报送区领导及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促进矛盾纠纷问题的妥善解决。1―6月,共组织各街道、社区(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45次,接待来访群众910批次,劝阻群体性上访26起600余人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13起,直接调处597起,分流16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576起,调处成功率97%。 3、认真细致地抓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从年初开始,我们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对今年回归的人员及时交接,健全台帐,准确统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逐一落实帮教力量,保证回归一人、落实一人、帮教一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置帮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司法所对2007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2004-2006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完善衔接管理工作,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奥运会举办以及世界城市论坛在我区举办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475人(刑释人员394人,解教人员81人),其中,今年上半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2人(刑释人员41人,解教人员11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6%以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同时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春节前组织各司法所对全区目前正在服刑的136名矫正对象进行了一一走访,并对生活困难的9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帮扶,为他们送去了生活必需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的监控作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犯罪。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领导率领中央政法委“完善刑法执行制度”专题调研组来我区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时,对我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全区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28人(管制5人,缓刑107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7人),总体情况良好,四川地震期间有的矫正对象主动捐钱捐物。但也有两名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我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1、深化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研究和制定了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组织学习讨论,从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思路和工作视野、工作水准和工作标杆、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等六个方面开展自查,并通过开展集中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组织讨论交流等形式,深入思考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研究加快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对策。此外,我局还采取走出去的办法,赴盐城参观学习,联系工作实际找不足,对照先进找差距,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形成一心一意谋取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年初,组织科以上干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了全年工作计划。全区第一家召开了系统年度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对全局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签订层级目标责任书,实行两级目标三级管理。在机关科室内部全面推行定岗定事定标准的“三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通过公开公正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和创造性,保障了全局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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