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监督
律师执业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方式为:
社会公众监督。
司法行政机关监督,南京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负责。
电话:83601228 传真:83602278
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由南京市律师协会负责。
电话:8337951
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由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
南京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