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5家公证处被评为
“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群众满意的公证处”
2003年1月27日,南京市公证处、南京市第三公证处、鼓楼区公证处、江宁区公证处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公证处”。2004年8月,建邺区、栖霞区、浦口区、雨花台区、高淳县公证处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公证处”。2005年12月,玄武区、建邺区、栖霞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公证处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