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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06-11-1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265

 

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06年5月,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5年度劳动模范的决定》,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被评为“市劳动模范”。这是全市公证人员首次获得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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