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06年5月,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5年度劳动模范的决定》,市公证处主任费章银被评为“市劳动模范”。这是全市公证人员首次获得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