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下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各司法所:
近日,区委、市司法局对做好今年的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全面工作上水平、争一流,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对当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10年是“三个发展”开局之年,是”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也是”五服务“深化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南京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和发展,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培养更加过硬的干部作风、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广大干部的执行力,打造一支能战斗、能奉献、能吃苦的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全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做出新的贡献。二是要充分认识抢抓机遇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随着南京申办靑奥会的成功,我区许多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加速启动;许多大的产业项目要投入实施;一批服务发展的政策和创新举措要出台,为此,南京新的三年行动计划应运而生。新的机遇会推进新的跨越发展,但也会带来新的社会矛盾有待解决。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工作职能,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保持清醒的头脑,创新思路、创新发展,是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关键。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有好的作风、政风和党风,有好的干部队伍和好的精神状态,有好的服务意识和好的工作效率,就能把握机遇,创一流成绩。
二、围绕“三个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和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运用科学的政绩评价机制,严格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要进一步深化“三帮”(帮企业度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五服务”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机制。围绕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制约协调的机制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利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大力推进“权力阳光” 运行设施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结合,严格落实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实施行政问责,落实政风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对机关长期反复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处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要围绕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难点课题,积极开展调研,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明确阶段性目标,探索构建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三、按照群众满意的要求,找准推进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
一是要把维护群众利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和系统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认真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型机关。要以法律服务保障为突破口,以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帮助解决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自身问题整改。要按照市局和区委2010年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巩固和完善“五服务”各项措施,认真制定和完善机关作风评价办法,细化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明确考核任务、考核方法和考核责任,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要结合2009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市局年度工作考核验收中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梳理加以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以服务“三个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长远建设重点工作目标。要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各级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的监督,纠正机关公务员效率低下、工作不扎实、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整合效能监察资源,针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加大查办督办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四、以“职务预防”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深化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即将颁发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从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制度建设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党政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加强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健全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与监管制度。三是严格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管理监督。加强对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窗口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是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同区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和区预职协的沟通协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和职务预防工作,确保全系统无重大违章违纪、无职务犯罪,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争一流。
白下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