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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 2009-03-3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343

浦口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追求制,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副局长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科室领导对本科室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教育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观看《警示录》、《时代重任》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始终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用实际行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落实制度
针对《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规定,提出的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求全体干部牢记在心,落实在行动上。局领导干部带头勤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凡是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机关颁布的廉政规定必须坚决带头执行,令行禁止。将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知识,融为一体,增强教育的广泛性、深入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使广大干部时刻受到教育和鞭策,珍惜政治生命,学习先进典型,走好人生每步。时刻牢记宗旨,自党增强党性锻炼。
   

    四、加强监督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平时进行日常考核,与年终各种奖励挂钩,设立“投诉信箱”定期征求本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广泛征求社会和干部群众对党员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力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确保全体干部度过文明、祥和、廉洁、节俭的元旦、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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