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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赵宝成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白下区司法局史 蕾)
[发布日期: 2008-04-1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801

 

草根阶层的道德力量


学习赵宝成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最近,赵宝成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赵宝成同志是在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他的事迹生动感人、催人奋进。“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安交通民警,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日渐康复的赵宝成在他的感谢信中写下了质朴的话语。而正是这质朴的言语和他在危险当头时刻舍身执法、勇救他人的英雄行为使这位几十年来默默无闻的普通民警成为了我们学习的道德模范。

    近年来,我们国家日益重视国民道德情操的塑造与培养。从古代圣贤到近代伟人,从公众人物到草根阶层,从中央政府到地方部门,从主流媒体到街路展板,我们的国家在不遗余力地把道德模范的作用和力量渗透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来。

    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得公民的价值选择呈多元化趋势,在生活价值和道德价值上表现出明显的多元性特征。在多元化价值中,那些错误的或消极的价值观念对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了强大冲击。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或做出道德选择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偏差。而修正这些偏差,重塑道德风尚需要榜样的力量。我们知道,但凡道德模范都是一个时代的道德典范、道德榜样,是社会的巨大精神财富。弘扬社会正气、树立道德新风,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心声。公民道德建设需要道德榜样的引领和带动,褒扬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对于推进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代道德模范是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榜样,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和现实生活中,遵循着作为行为规范的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一以贯之地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学习道德模范,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明荣、知耻”的道德氛围。公民道德品性的发展和社会风气的改善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公民道德建设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需要每个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感悟荣辱的道德价值。

    道德模范不是高高在上的道德“神仙”,他们都是普通人,都做着普通人的事,过着普通人的生活。赵宝成般的道德模范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普通人在普通的事情上、在普通的生活中,如果能够持之以恒地、自觉自愿地将一般的道德要求化为切实的具体行动,就可以培育高尚的道德品性。道德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征表明,只要人们愿意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经过不断的道德努力,道德模范能够做的,其他人也能够做到。因此,公民自身要注重培养以同情心、正义感和责任感为核心的道德情感,提高以自主、自尊和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道德素质;政府部门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也要把公民道德素质的养成作为重要一环予以高度重视。

    任何道德模范在一定时期内都将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公众人物而引起广泛的关注。公民道德建设也需要道德模范以公众人物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宣传员和示范者。正是因为上自市委领导,下至普通百姓对赵宝成舍身执法行为的肯定和赞同,对醉酒驾车行为的谴责,他的事迹才被我们所了解,他身上所具有的道德模范的特征也才被我们所发现,他也从一名默默无闻的交警成了我们所学习的道德模范。 

    “我要把你们对我的关心作为向上的动力,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治疗,尽快康复,争取早日重返工作岗位”,赵宝成在他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这正是草根阶层的英雄给我们所树立的榜样以及他们所给予我们的道德力量。(白下区司法局史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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