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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6-07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37

关于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通知


2007-06-07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意见》要求(宁委机发[2007]23号),为深入贯彻党章,进一步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先锋工程”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以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为主要内容,以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市级机关十佳共产党员标兵”为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高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二、学习主要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
    3、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
    4、市委及市委领导关于建立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关文件及讲话精神。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从6月15日起,至7月15日结束。整个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5个工作日,共分四个阶段八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专题学习教育
    1、动员部署。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就集中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专题学习。组织广大党员以党章为基本教材,以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为主线,以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重点,在学深吃透、把握精髓上下功夫。党员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二)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
    3、对照检查。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先进性标准和具体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书面自我评价材料,对是否合格进行自我认定。
    4、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或小组生活会,审定通过党员自我评价材料,并开展相互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评议。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对每名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的格次进行评格。对表现较差、问题较多的党员,所在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对评议中被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三)积极整改和完善制度措施
    5、积极整改。针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坚持学用结合,以改促学,切实把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把整改措施落实好,把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好。
    6、完善制度。各支部要联系实际把建章立制贯穿其中,建立和完善保持先进性的相关制度。
    (四)检查汇报和参加评比活动
    7、检查汇报。集中教育后期,机关党委将组织人员对开展集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市级机关工委对集中教育情况的抽查工作。
8、评选表彰。参加 “市级机关十佳共产党员标兵”的评选活动。
评选标准: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先锋模范作用好,积极参加“融入基层、永葆先进”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较好地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连续两次被市级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②连续三年(2004—2006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③全国、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三八”红旗手;④在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突出贡献。根据评选标准各支部在机关党员中提名推荐,并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根据推荐人员情况研究决定报局党组审核后上报机关工委参加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时间和内容的落实。要充分认清集中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把集中教育作为构建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先锋工程”的重要举措,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教育的职责,严格考勤,做好记录,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对没有达到预期教育效果的、或因其他原因没有参加集中教育的党员,机关党委将组织集中教育补课。
    2、机关党委根据本次教育内容,结合纪念建党86周年,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营造迎接十七大的浓烈氛围。
    3、集中教育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融入基层、永葆先进”主题活动,根据调整后的挂钩结对联系点,各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农村、深入社区开展服务,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切实帮助农村党组织、困难党员和特困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要结合“先锋工程”的深入实施,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实践平台。(机关党委


附:南京市司法局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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