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2008-03-21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意见》(团宁委联[2008]10号)的要求和3月18日全市市级机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部署会统一部署,现就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行动通知如下:
1、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意见》,使党员认识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
2、各党支部要把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注册志愿者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党建目标考核、“万人评议机关”、党员民主评议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在思想和行动上给予足够的重视。
3、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每位党员干部加入注册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4、注册志愿者有关事宜,机关党委将择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