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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牵手行动”活动
[发布日期: 2010-05-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256

    为贯彻落实市委宁组通〔2010〕1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牵手行动”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近日,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 “牵手行动”实施计划,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积极姿态投入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为主题的“牵手行动”中去。

    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安排,这次分配的帮扶对象分别为建邺和高淳2个区县,共51户。涉及帮扶对象多是重大疾病、残疾人、丧偶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独居70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在读大学生和突发性事件等六大类处于低保边缘户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对象数量、任务和压力前所未有。为保证“牵手行动”落到实处,一是采取“统一组织与分解实施”的原则,确定局机关由机关党委负责,市直属单位由政治部负责,统一协调、共同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牵手行动”的近期和长期计划,并将帮扶指标分解到各党委和支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分期分批上门帮扶慰问,认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求各党委、支部为 “牵手活动” 积极创造条件,认真抓好检查督促,确保主题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二是采取“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并举”的原则,在实事求是地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同时,鼓励帮扶对象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消极思想,树立穷不丧志,自立自强的勇气和信心,从根本上改变现状。三是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奋斗目标,各党委、支部要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送观念、送信息、送法律、送文化”活动,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目前,在统一组织协调下,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已圆满地完成了规定的捐款数额。下一步各党委、支部将与帮扶对象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了解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帮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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