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英国联合教会法律救助一行6人,在劳伦斯先生的带领下,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观交流。英国友人针对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发生工伤、死亡事件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等问题与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交流。英国友人对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表示敬佩!2009年,雨花台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3件,接待咨询4600人次。英国友人还冒雨来到安德门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参观。当场观摩了援助律师接受农民工法律咨询的全过程,并与受援的农民工进行交流,观看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工作流程。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做法、经验给予啧啧的称赞!
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快速通道,对农民工因追讨劳动报酬的不在审查其经济状况,应用快速受理机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为农民工降低门槛,按照“有困必援,有难必助”的目标,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一是“零门槛”受理。对前来求助的农民工,只要其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不需提供困难证明,一律及时予以援助,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案件。
二是放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对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或经济状况证明的农民工,只要其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可适当放宽。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能确定农民工身份的,不再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审查。对农民工就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法律援助的,除伤情轻微外,均应认定符合法律援助范围。
三是特殊案件,先受理后补办申请手续。对不及时处理可能加重伤害程度、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甚至酿成社会混乱或者激化矛盾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均先予受理,允许申请人事后补办有关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确保农民工案件“急事快办”和“特事急办”,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