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8日,“溧水县老年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及司法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夕阳幸福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的通知》,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关注、支持老年人法律援助事业,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援助,经县司法局与县老年大学共同研究,决定成立溧水县老年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出席老年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有县机关工委书记焦祖峰、人大副主任邱训成、人大内司委主任迟长年及老年大学的领导。工作站的主要职能是:了解和掌握全县经济困难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组织老年人法制宣传活动,向老年人发放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资料,使更多的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接待老年人的来访、来信、来电,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对生活困难的 老年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对追索赡养费、请求确认继承权的、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案件指派援助师提供无偿法律帮助。
法援助工作站聘请11名优秀学员为法律援助联络员,这11名联络员遍布县城各个社区,他们自身综合素质较高,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愿意投身这项工作中。县法援中心为11名联络员发放了聘书,并对他们进行培训,向他们介绍法律援助概念、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及条件等相关知识,联络员们认真听讲并详细作笔记,他们表示一定会尽力把这项有意义的事做好,为老年人维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县老年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不仅为老年人获得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搭建了新的平台,加大了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权益的保障力度,而且也推动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