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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援中心搬至永阳镇大西门4号
[发布日期: 2010-08-2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36

    为进一步方便老、弱、病、残等群众,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窗口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经局领导多次努力,8月21日县法律援助中心搬至永阳镇大西门4号沿街一楼办公。搬迁后的县法律援助中心,面积为200平方米,有独立的接待大厅、咨询室、律师室、私密室与会议室,能较好地完成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等多项功能。在中心的硬环境建设中更多地体现人性化服务的特色,安装了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律援助须知、便民承诺等多项内容,方便前来咨询的群众了解。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充实了工作力量,新聘用了一名法律专业大学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8月24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建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林建乐前来视察,邱书记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县法援中心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为弱势群体排忧解,切实为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同时,邱书记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窗口搬迁的知晓率,县局将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并将重新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的居民、村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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