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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实践促进民生工作 用科学发展推动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 2010-03-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26

以学习实践促进民生工作  用科学发展推动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部门,如何结合工作去学习、去思考、去实践,是检验我们这次学习成效最直接的标准。学习中我感到,越是学习,发现差距越大,要学的东西就越多。越是思考,感到压力越大,要做的工作就越多。特别是在今年这样一个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各项工作都面临着迎难而上的特殊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究竟如何面对,如何克服困难和压力迎接挑战。我想,我们作为在一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只有通过我们努力学习与思考,科学务实的工作和实践。才能战胜压力赢得挑战,才能全面取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下面我就结合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

        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好“两个关系”

                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与实践的关系。党中央开展的这项活动,之所以强调了学习和实践,就是要求我们不但要努力学习,而且要勇于实践,学习的结果最终是要用于实践当中。作为司法行政与民生工作最贴近的法律援助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刻苦学习,积极实践。以往我们在老年人维权、法律拥军、农民工维权以及探索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正是由于我们将学习与实践紧密的结合,才能取得领导关注,群众满意的成效。如果我们光说不练、光学不做。要想取得诸多有影响的成果是不可能的。

     二是要努力掌握科学与发展的关系。通过学习我们都知道,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社会的最主要问题是发展问题。同时,这个发展应该是科学的、规范的和有规律的。我们不能再象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初期那样盲目的,以牺牲环境、健康甚至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那种畸形式的发展,从而忽视了尊重科学,尊重客观规律。联系到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也是如此,回顾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在众多成绩和光环下,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问题是比较突出的。例如,我们的发展极不平衡,规范化建设滞后等等。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市局领导结合学习,联系司法行政的实际状况,尤其是针对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一把手领导带头指导,亲自监督。从抓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加强了我市区县法律援助规范化达标工作。使我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达标数,从去年的8家增加到12家,并提出了今年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全面实现达标的工作要求。同时,对已达标的法律援助中心也提出了提档升级的要求和考核激励机制。使我市法律援助规范化达标工作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也符合了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三个适应”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要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律援助工作正是以困难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因此,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情况,并根据群众的需求不断提升我们的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使我们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令群众满意。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就是要研究和开展好针对经济适用房小区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最迫切的工作就是要加强服务站点建设,争取年内对已建好入住,社区职能到位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达到法律援助服务的全覆盖。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创新的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满足了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要与政府的中心工作相适应。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职责,应当是政府相关工作的具体体现。作为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部门,更应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行使好法律援助职责。当前,政府的工作重心就是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法律援助工作应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中心展开。为此,我们今年初就提出了法律援助工作要关注与“三农”相关和与金融危机相关的两个领域;注重辖区内的困难群众,以及老、弱、残和来宁打工的农民工,这三个目标群体的要求。尤其是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法律援助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更加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以创建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法律援助工作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各项事业都有了一个较大的提高。特别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发展迅速,法律援助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尽管发展比较迅速,但也存在着软肋和不足。因此,要注重研究和解决法律援助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问题,不断调整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例如:我们每年都要根据政府对低保政策的调整,适时调整经济困难标准。不仅如此,我们还应积极推动政府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法律援助的范围,扩大覆盖面,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建立起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区位优势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发展和完善与整个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法律援助制度。

        三、要科学规范、统筹兼顾,完善好“四项措施”

                  用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去审视我们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是符合了我们党多年来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同样,要解决这些困难与问题,也是要依靠科学发展观,其根本方法就是“统筹兼顾”。结合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我想,下一步应完善好四个方面的措施,也就是要做到四个统筹兼顾。

 一是应援尽援与应援优援的统筹兼顾。这是我们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最根本的核心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在不断降低门槛、扩大范围的同时,应兼顾到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使他们有安全感;兼顾到所代理的事项和办理的案件,切切实实要让受援当事人感到满意。它所直接反映的就是,我们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即要不断地提高数量,也要始终保证质量。因此,落实和完善“尽援”和“优援”的各项制度,将是我们今后长期要抓的一项工作。

 二是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的统筹兼顾。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是我国法治建设中一项长期而又系统的工程。所以,它应当符合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市在深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既要加强硬件建设,但也绝不能忽视了软件的配套建设。我们要在提高硬件设施水平的同时,将我们的管理水平、制度建设、服务质量等一系列软件指标,也来一个全面的提高。打造成规范化程度过硬、诚信度高、信誉强的法律援助机构。

  三是创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只有十年左右的时间,回顾十年来我们取得的成果,处处都显现出通过创新所带来的光彩与荣耀。可以说,创新是我们这十年,尤其是近年来我们发展的主旋律。但当我们再回过头来,用规范化的标准来审视我们的各项建设,来规划我们未来发展的目标的时候。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我们与省内外一些法律援助工作较好的城市相比,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因此,未来两到三年内,我们必须大力度、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根固基,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新一轮发展和未来可持续发展中的竞争力。

 四是舆论宣传与弘扬典型的统筹兼顾。近年来,由于我们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法律援助在社会和群众百姓中的知晓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从弘扬典型入手,在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方面加大力度,加强典型引导。宣传法律援助在关注民生、维护稳定等社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影响,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总之,通过学习,强化了我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及相关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付诸实践运用的紧迫感,为我们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具有较好的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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