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
多年来,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正确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重点,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
1、实行就近便民服务,将法律援助机构向基层纵向延伸。我们在8个街道设立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建立了联络员队伍,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仙鹤门地区经济适用房社区,根据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四个一”的要求(即一间房、一个人、一部电话、一台电脑)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针对特殊社会群体,建立横向法律援助工作网。我们在区工会、妇联、工青团、残联、人武部、老龄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权益分部,在后宰门街道设立了军人维权站,在红山街道设立了流动人口维权站,与南空通信总站设立了军人法律服务站;在劳动局设立了农民工维权分部,去年又在徐庄软件园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站,在交警一大队建立了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援助服务站,在远离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接待点。通过他们及时传递特殊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方便特殊群体通过自己熟悉的渠道寻求法律帮助。并与信访等政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由律师介入信访接待。开展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帮助。由法律援助中心牵头,组织辖区的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走进社区,贴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区援助中心在完成站、点人员和经费实后,抓好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机制,狠抓办案质量。做到“七个规范”。一是法律援助的公示内容进行规范化。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法律援助及“12348”专线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值班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职责等内容在接待窗口公示上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了解,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对来访来电来信的接待工作进行规范。规定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和实行接待人员首问负责制,所有来电来访均作详细登记,接待人员言行必须遵循“一张笑脸、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答复、一声再见”五个一原则。对年老、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给予特殊关照,以细微、热情、周到的服务便民、助民、利民。三是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行规范。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地位,发挥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优势,我中心与区信访局联手每月安排资深律师陪同区主要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并将全年值班表打印公示在信访大厅,所有来访均有记录。因此,在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既引导了老百姓有问题找法律,又使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内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处理纠纷,解决问题。四是对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规范。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有疑难复杂情况及时报中心审查。实行一站式的便民服务模式,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就近受理、审查。五是对法律服务单位承办法律援助事务进行规范。实行“点援制”的法律援助办案摸式,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或当事人点援到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后,要及时提供所有规范的援助案件法律文书,要求承办人正确履行法律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群体性、刑释人员及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中心将指派专人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六是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进行规范。为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对指派案件我们随时跟踪了解掌握案件的进度;不定期的到区法院、检察院,听取在审理援助案件时对律师的意见;不定期的旁听援助案件的审理,向受援对象发放意见征询表等形式,建立援助案件跟踪监督回访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七是对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进行规范。按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卷宗归档的要求,逐一审查,分类登记,严格管理。对于承办案件不及时归档和质量不合格的,均按未承办法援案件处理。办案卷宗于案件办理后30日内归档,由法律援助机构集中管理。
此外,我们还在统计信息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形成了职责分明、优势互补、工作规范、措施有效的工作格局,工作运行质量逐年提高。
三、维护稳定,不断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
1、确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需求与特点,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建立健全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一是我们在春节期间进行了送法下乡活动,二是开展了送法进工地,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局农民工维权分部,在分部派驻律师为广大的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开通农民工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免费解答农民工的法律问题;凡涉及农民工基本生存、生活权益、工作最为密切的事项如追讨工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抚养、人身伤害等纳入放宽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条件的,实行立刻受理,不审查经济状况,确保农民工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今年,全区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240件,追讨欠薪100多万元。
2、积极为部队提供法律服务。区中心在与南京军区政治部警卫连等四家基层连队建立共建协议的基础上,又与73670部队等6家签订了共建协议,免费为其配备了法律顾问。全年来,先后为300多名军人、军属提供政策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场次,为基层连队赠送法律书籍200余本,受到了驻区部队官兵及其家属的好评。
3、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每逢重阳节、春节,区中心都要组织法律服务团到养老院、干休所义务为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精心梳理每一件涉老案件,及时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今年又与梅园街道老年公寓、南京博爱老年公寓二家签订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协议,对驻区的28人大屠杀幸存者常常以电话联系。今年,全区共办理了老年人诉讼援助案件6 件,接待来访、来访咨询 300 余人次,调处老年人权益纠纷2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称赞。
4、积极参加社会稳定工作。一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参与我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教育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稳定上访人员思想情绪,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有关问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玄武潮大酒店群访事件中,中心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一方面积极稳妥地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一方面指派名律师作为援助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获得了领导的好评和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
二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根据上级要求,因企业经营困难、破产、倒闭引起的的劳动合同纠纷,特别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问题。对于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强调维权与对企业扶持的兼顾,既要面对困难职工、又要维护稳定和谐的大局,要选派律师办理,不挑辞讼,确保工作质量。今年有效平息了二起群体上访事件,一是玄武区美美时尚购物广场经营户60多人来区集体上访,反映房产权方与承租方纠纷致使他们不能营业,来访人聚集在区政府门口,手拿横幅,情绪激烈,扬言要拉横幅和喊口号,主要反映:缴清了租金和押金(约3万元),但其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得知:因该处房产权方与承租方已有纠纷,故不能申领营业执照;他们找北太投资公司要求退租金和押金,未果,至今又无法营业。为此,他们多次去了市政府,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帮助讨回资金。鉴于上访业主大多为下岗工人和创业大学生,筹集资金极不容易,而且目前大多生活较困难,如不及时处理,极易转化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区领导指示及时介入并指派了专办此案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蔡卫民、史定国两律师。接案后,两律师经过群访代表的陈述和查看了相关证据,积极引导他们走诉讼途径解决。 二是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区领导指示及时介入并指派了两位资深律师,与相关部门配合,调处了一起1912某酒吧因拖欠90余名员工工资而要集体游行的群访案件。受到了当地群众和政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