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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让爱与恨和解
[发布日期: 2009-03-0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328

 

法律援助让爱与恨和解

 

相知才能相爱,相爱才能相守,学会和解,学会接纳,学会欣赏。200922日,江宁区禄口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为一对心有千千结的夫妻显示爱恨交织,情绪释放,使得双方关系缓和下来,从冷漠、仇视转为热情、亲密。

199610月份,李某(男方)和高某(女方)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初期,李某十分勤劳,没有不良嗜好,高某温柔娴淑,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两人对自己的家庭十分知足。1998年初,李某和高某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之间话语少了,矛盾逐渐多了,夫妻经常为孩子的事发生一些争吵,李某自此学会饮酒。有时候酒醉后,夫妻之间少不了争打,高某身上也留下了不少伤痕。夫妻双方相互之间有憎恨的,可又摆脱不了对方,一直相互承受着。2009年春节期间,李某走亲戚喝酒喝得酩酊大醉,高某十分生气,认为十分丢脸,与他发生了激烈吵打,高某无法忍受着这样的生活,这一打也打碎了10余年的夫妻感情。200922日,高某来到禄口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法律援助,解除婚姻关系。工作站工作人员认真接待了高某,发现夫妻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好,主要矛盾缺是少沟通和理解造成的。工作站工作人员向中心汇报了具体情况,中心立即指派禄口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做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人,参与此案调解。工作站接到任务后,找到李某,利用心理治疗方式,缓解紧张情绪,通过让其释放愤怒,勾起想像、回忆、展望幸福和痛苦的方法,终于,李某自动醒悟,认识到了不足,感动了高某,高某也丢弃和遗忘了伤害、痛苦、委屈,拾起和握住了互敬、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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