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显实效 拥军铸长城
----栖霞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拥军工作
近年来,栖霞区司法局作为区双拥共建成员单位,在区双拥办的大力指导下,继承和发扬拥军光荣传统,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目标,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聚集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拥军工作外延,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较好地维护了驻区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双拥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整合职能、完善网络,建立法律拥军长效机制。法律拥军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特色,区局把法律拥军工作由过去的季节性转变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全系统《法律拥军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局各科室、司法所和公证处、律师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和工作目标,纳入全局年度考核,整合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共同推进法律拥军工作。二是在全区九个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在武装部成立专门维权分部的基础上,今年6月又在驻区三家师级建制单位:武警指挥学院南京分院、95851部队和73096部队建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律师事务所担任部队的法律顾问,与部队开展法律共建活动,将维权触角延伸到部队和基层官兵,构筑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分部、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内的四级维权网络,为军人军属提供联网服务。6月28日工作站成立后,已接待了3起部队和军人涉法咨询。
二是形式多样,宣传广泛,营造法律拥军浓厚氛围。利用、“建军节”、征兵时期等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军营”系列活动,以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热线、赠送法律书籍、图板宣传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国防教育和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知识,在全区造浓厚的法律拥军氛围和军民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2004年以来,先后组织公证员、律师8人次,在电子对抗团、武警指挥学院南京分院等驻区部队开展法律讲座2场、法律咨询1场,参与活动官兵800余人次。为尽快使军人军属了解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在涉法问题上获得帮助,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向全区公布区街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和全区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结合国防教育,征兵工作、普法教育和双拥活动进行宣传,拓宽军人军属维权渠道。2004年10月,我局和市司法局、《法治现场》栏目及区武装部上下联动,军地携手,带领律师、司法干警来到幕府山庄社区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条例》,现场解答社区群众法律咨询,配合武装部门在全区掀起“保卫祖国,人人有责”的高潮,为征兵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多措并举,扎实维权,彰显法律拥军工作实效。法律拥军是一项稳军心、固长城的“暖心工程”。区局从巩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为军人军属提供“三优一热情”服务,即对涉军案证、纠纷提供优惠、优先、优质服务,对家庭困难的军人军属实施无偿援助,对军人军属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妥善处理部队官兵及亲属在辖区内遇到的涉法问题。2004年以来,共接待涉军法律咨询19起,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涉军案件4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2件,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公证129 件。龙潭街道伤残老战士、76岁高龄的李锦禄和老伴王德荣身患多种疾病,每月医疗、护理费用支出很大,仅靠李微薄的伤残抚恤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身为中学老师的长子却不尽赡养义务,村里多次做工作也没有效果。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此情况后,先后两次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法律工作者为老人上门调解、代理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强制其长子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用267元,有力地维护了老战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