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老爹,也帮我缓和一下兄妹间的紧张关系,让他们不要误解我了!”58岁的黄阿姨退休后从安徽芜湖来到南京照顾已95岁高龄的父亲,却因此遭到了哥哥和妹妹的怀疑,认为她想占据父亲的房产。1月10日早晨,一肚子委屈的黄阿姨急急匆匆地走进了离家不远处的中央门司法所的大门。
为了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和误解,中央门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黄阿姨了解到她哥哥和妹妹的电话号码并分别作了思想工作,当天召集三人在司法所见了面。“房产问题是有继承法规定的,并不是迫在眉睫的事,你们要齐心协力照顾赡养老人,邻居们都看着呢。”见司法所工作人员有情有理地规劝,三兄妹很快就消除了分歧,并达成了每人一个月轮流照顾父亲的方案。黄阿姨也因为司法所成功介入,使得一家人能够团聚在一起而破涕为笑。
司法所从街道内设科室的“一两间房”到把大门“开在社区”,独立面向社会接受群众各项法律求助,在南京市西瓜圃桥这个不很起眼的巷子里,鼓楼区司法局中央门司法所一年来仅接待上门求助、咨询的群众就近1000批次。其中通过信访、政府传接和街道领导接访的49件疑难复杂案件,100%得到了成功化解。司法所还通过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家庭婚姻纠纷、房屋纠纷、邻里矛盾等各类纠纷达324起,调处成功率达到了99.69%。而这些成绩的取得,均来自江苏省南京市2005年起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改革。
2005年9月,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南京市编办、人事局、司法局正式下发文件调整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对原来单一属于街镇内设机构的司法所,实行了区县司法局和街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从此,司法所告别了“一名司法助理员、一张报纸、一杯茶水”的状况,走上了办事逐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而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重要性,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基层党委政府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在越来越离不开司法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胥亚林回忆了去年4月25日发生在辖区的一起煤气爆炸事件:两名来自东北在南京打工的夫妻,因为乘出租车和司机产生口角,女的十分生气丈夫没有帮她,自己把煤气瓶打开点燃引起了爆炸并燃起大火。爆炸不仅给34家相邻居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还影响到了整个居民楼的用水用电。司法所十多名工作人员全部赶到现场后,马上挨家挨户统计损失,对群众的各种诉求一一登记,逐件处理,整个小区最后没有一户居民上访或打官司,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这起典型的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突发事件处理可以看出,群众矛盾无小事啊。只有每个社区稳定了,我们的城市才安宁。”胥亚林说,司法所大门向社区“敞开”,实际上是党委政府向群众“敞开”了大门,司法所在基层政权建设、民生、稳定三方面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和任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基层矛盾纠纷问题日益凸显,如何最大限度地用好这支队伍,发挥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基层社会安全稳定方面的作用已成为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最为关注的工作之一。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孙绵琪介绍说,着眼于维护稳定工作的客观需要和完善基层政法体系的内在要求,南京市将司法所建设同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从健全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强化业务建设、着力硬件提升、规范所务管理、打造特色工作等方面,深入推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据南京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张少华介绍,为了全面掌握基层司法所人、财、物以及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情况,2008年5月,南京市司法局专门抽调34名工作人员,分成8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基层司法所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普查工作,并形成了司法所建设的具体措施意见,要求积极破解司法所管理体制中的难题和业务工作中的困难,解决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
“当然,目前司法所还面临着一些区县财政体制不同导致的经费落实不平衡问题,以及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案多人少’问题日益突出以及日常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张少华认为,适当增加和放宽司法所编制,放宽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门槛,相信司法所会更加专业化地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真正成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