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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
[发布日期: 2010-02-0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有关新闻单位:

    按照《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征集工作即将开始,请严格按照“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初评工作。(附件可以从www.chinapeace.org.cn宣传动态栏目下载)

    附件:

     1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

2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3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

4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

5摄影作品推荐表

 
 
(责任编辑: 杜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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