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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各级法院要建涉军案审判机构
[发布日期: 2010-08-0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26

    核心提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纳入人民法院双拥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人民日报北京8月1日电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

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纳入人民法院双拥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维护国防利益相统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完善军地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抓住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依法确定涉军案件范围,突出抓好重大案件的审理,进一步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更加深入扎实做好调解工作,确保生效裁判的及时执行,扩大审判效果延伸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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