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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评估6882次化解突出隐患10555件四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列入立法
[发布日期: 2010-08-0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08
     法制日报成都8月8日电 记者马利民“目前,《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已列入今年的立法项目。”四川省委维稳办负责人近日表示,坚持将排查预防机制建设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首要环节和第一防线,才能确保各种稳定隐患防于未然,止于未发。

  据悉,自2007年以来,四川省开展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6882次,预防和化解涉稳突出隐患10555件,集中排查和稳控化解了46个涉稳突出问题。

  “凡是新建工程未经稳定风险评估不得盲目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凡是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擅自开工。”针对一些地方在进行重大工程建设中时有酿成群体性事件的情况,2006年,四川遂宁市率先建立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风险预测评估制度》,经过推广和创新,成为了全省推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这一在全国率先推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求,凡是对关系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区县拟订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牵涉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和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就业、企业排污等敏感问题仅有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不行,还得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了民意这一关才能实施。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韩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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