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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16个警种 覆盖260多个执法岗位江苏统一公安民警执法标准
[发布日期: 2010-08-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21
    法制网南京8月11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沈宫轩 同样的执法行为,基层民警的执法过程却差异很大,这样的“故事”将成为历史。8月10日,江苏警方统一制定的执法办案标准出炉。江苏省公安厅将涵盖16个警种260多个执法岗位的执法标准,印制成《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自即日起下发基层公安机关执行。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柳玉祥表示,这标志着江苏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管理又上新台阶。

    据了解,多年来,各地公安机关虽然在执法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总的来看,现有的执法标准还比较零散,有的是市县公安机关制定的,层级较低;有的在内容上重复、交叉、不系统,不便于公安民警查找、掌握和执行;有的标准不明确,有的则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导致基层民警在执法中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性强的标准规范,确保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在每个执法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江苏省公安厅通过对南通市公安局制定的执法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的执法标准,并按警种分印成《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

    《手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机关每项执法活动应当达到的具体标准。包括统一的立案和裁量标准,规范的语言、动作标准,窗口单位服务群众的标准,以及民警的岗位职责标准和装备保障标准等,确保执法工作统一、规范,公平、公正,不因人而异。《手册》涵盖了指挥中心、督察、治安、交巡警、刑侦、经侦、禁毒、出入境、监管、网监 、审计、信访、后勤、消防、边防等16个部门警种,覆盖了全警260多个执法岗位,明确了不同岗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程,让每个民警都懂得“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柳玉祥介绍说,完善执法标准中不仅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其中涉及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裁量的原则要求进行了细化,而且对基层民警日常巡逻盘查、接警处警、纠纷调解、治安检查等执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提炼总结,将其固化为执法标准,充分体现了实战要求。同时,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对过去存在制度空白的警务活动,设定了执法标准。比如,在处置非正常死亡尸体和未知名尸体工作方面,过去缺乏统一规范,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从接报警、相关部门警种的职责分工、勘验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到应急处置等环节都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标准和处置流程。

    据了解,江苏省公安厅及各地公安机关将同时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真正把民警的执法行为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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