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管理水平,提高创建质量及成效。2009年以来,高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联合组织在全县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评活动,成效显著。
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建立了民主法治创建“村每月有自查、镇每季有督查、县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三级运行机制,完善了“三星”、“四星”、“五星”三级考评机制。评分标准按9大类66个子项目,逐项评分,量化考核,结合平时工作落实、检查情况,年终组织“星级”创评申报,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批准命名表彰。经过全县各级的努力,“星级”创评活动成效明显,至目前,全县“三星”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100﹪,“四星” 、“五星”分别达到60﹪、20﹪,农村村委会、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100﹪,82个村、8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占全县村和社区的61.2﹪和80﹪,13个村、2个社区受到省命名表彰,武家嘴村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来源:高淳县司法局
编校: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