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厅、市局的通知要求,鼓楼区局派员参加由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
鼓楼区局依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和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律师管理工作的实际,研究起草了《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是思考》的与会材料,并在座谈会上从律师机构设立“门槛”偏低,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力量偏弱,“两结合”管理在基层偏软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在座谈发言中对律师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在按照全市律师管理一盘棋的工作思路规范管理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区分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在市一级律师协会成立区县律师工作专门委员会,或在区县设立市律师协会区县代表工作组。加强对区县级律师管理工作的督查,开展对区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省级律师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市局通过科学设定许可律师办所的前置条件,结合律师办所意愿,在统一原则统一平台的操作规程中实施许可,调整区县局设立新所在执业律师人数、执业经历、初设规模、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条件规定,要求区县局提供预设新所的评价报告,避免律师机构执业地与主管局所在地、纳税所在地不一致情形的发生。建议省厅律师管理部门适时研发全省统一的律师行政管理数字化信息系统,与省律师协会建立省级律师和律师管理培训中心,在加大对执业律师再教育再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律师行政管理人员的轮训;三是成立区县律师业规范与拓展协调指导工作机构。
来源:鼓楼区司法局
编校: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