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研究,本处于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作出(2008)苏宁南证复决字第1号复查处理决定书,依法撤销(2007)宁证内民字第218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特此公告。
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