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化解工资拖欠纠纷
绝望民工高空脱险
2006-08-05
2006年8月2日赤日炎炎,南京又进入了夏令高温时节,下午三点,栖霞区仙林司法所接到大学城某住宅楼盘建筑工地一民工的求助电话,报称有人正爬上高达22米的施工吊塔塔顶,稍有闪失就会跌落,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请求速来处置。
情况紧急,司法所立即组织全所人员,火速赶到事发现场。烈日下,地表温度高达40多度,施工吊塔的铁架热的烫手,一名男性手足并用、高高站在停止的吊塔顶部,汗水湿透了全身。司法所同志分头行动,一边迅速组织现场工人展开应急施救措施,迅速清理了地面的危险物品,工人们拉起了防护网;一边向工地上负责人和现场民工了解情况。原来塔上是一名工地轧钢筋的民工,因工程队拖欠他7000元工资款,讨要多次未果,感到悲观绝望,所以爬上吊塔,想一死了之。
掌握了事情的起因后,司法所同志与工地负责人共商紧急处置措施,核实了拖欠工资情况属实,在批评教育下,工地负责人连连点头,表示愿意支付所欠钱款。很快达成共识,就是救人要紧。司法所所长、街道首席调解员宣红林受命危难之间,负责喊话,稳定该民工的情绪,劝说其主动放弃过激行为。
宣所长满头大汗,用手做成喇叭状大声喊着,“我们司法所就是来帮你解决困难的,不要太激动,有事好商量。采取过激行为,有害社会,对家人不负责,对自己不负责。” 二十分钟的喊话,在灼热的建筑工地,现场同志们已经疲惫不堪。但是,该民工仍然站在塔顶,情绪很激动地诉说着,不肯下来。
眼看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塔上的民工也声音嘶哑,精疲力尽,再拖下去,很可能出现中暑情况。刻不容缓,司法所同志对工地负责人提出,现场兑付拖欠工资,这样才能尽快化解危险。可是,工地负责人摆出了很多不能现场兑付的理由。
“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已经违法,现在人命关天,还在找理由拖着,出了问题,你们不仅要承担后果,还要负法律责任。”在宣所长义正辞言的批评教育下,工地负责人惭愧地低下了头,并立即拿出了7000元现金。
宣所长又对塔顶上民工喊话,告诉他钱已经准备好了,请他放心,赶快下来取。可是,那名民工表示经历了太多,太绝望了,坚决不相信。宣所长与工地负责人商量,立即派了一名身体强壮的专业吊车工人,爬上高塔,将装着钱款的袋子交到了他的手中。在大家的帮助下,那名民工终于放弃了过激想法,下了吊塔,因为紧张和酷热,一到地面就疲惫地瘫倒,被工友们送往了医院。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处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成功处置了突发事件,并有力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栖霞司法局、仙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