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卡引纠纷 公调对接化干戈
2009年10月10日下午3点左右,建邺区西祠蓓蕾芭蕾舞学校内一片嘈杂:学员家长李某夫妇因孩子上学事宜未得到校方的及时回复而大为恼火,冲砸了学校门厅里的桌椅、打卡机、玻璃等物。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将李某夫妇和校方负责人带到南湖派出所,交由驻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调解员王巧霞、张萍热情接待了双方当事人,经询问得知:李某夫妇为方便8岁的儿子锻炼身体,于2008年1月在西祠蓓蕾芭蕾舞学校办了一张跆拳道培训卡(价值2080元),当时约定随时可以上课,不限定具体时间。但2009年4月校方电话通知李某,已将培训卡转到另一个学校。李某只得去办理转卡手续,但新学校不予认可,而西祠蓓蕾芭蕾舞学校的负责人又一直拒绝出面协调。几经周折,直到10月9日才办妥了转卡手续,但西祠蓓蕾芭蕾舞学校要求李某的儿子马上上课,不能推迟。校方的这一决定与当初报名时的约定不符,且李某家里的老人得了癌症,没人接送小孩,马上上课确实存在困难。10月10日,李某决定到西祠蓓蕾芭蕾舞学校与校方协商此事。途中,李某与校方电话联系,校方不同意延期并推托负责人不在,把电话搁置有10多分钟之久没有答复,李某十分恼火,一时情绪失控,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争执双方到了调解室,仍怒气冲冲,互相责备:李某坚持要退卡,校方负责人当即拒绝并开出了9525元的损失清单要求李某赔偿。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且又都吵着要到法院,于是调解员为他们做好了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书。在李某签字认可后,校方负责人又表示信任调解员,要求南湖调解室介入调解。学校反复多变的态度让李某很生气,两次冲出调解室要走,都让调解员劝了回来。经过反复劝解,双方终于坐下来接受调解,这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为尽快解决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调解员王巧霞和张萍决定趁热打铁,继续调解。在这一纠纷中,李某的儿子能否推迟上学和打砸损失的赔偿数额是双方争执的焦点所在。两位调解员围绕焦点问题,分头展开工作。调解员王巧霞和校方负责人谈心,指出造成今天剑拔弩张的局面,校方是要负主要责任:第一,学生家长李某曾多次主动与学校联系,要求协商此事,但校方领导始终态度消极、避而不见,才使小事变大事,矛盾被激化;第二,李某所持有的跆拳道培训卡是西祠蓓蕾芭蕾舞学校的,且双方确曾约定不限定开卡时间,随时可以上课,因此,校方单方面做出的转校和限定上课时间的决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违约行为,即使闹上法庭,也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的;第三,校方的不诚信行为如果张扬出去,声誉必定受损,这种损失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第四,经过警方对打砸现场的估价,实际损失远远少于校方提出的数额,校方在打砸赔偿金额的计算上,必须实事求是,漫天要价不利于矛盾的顺利解决。王巧霞的一席话,有理有据,合情合法,校方负责人当即表示,李某儿子的上学时间可以推迟,打砸的赔偿金额也可以适当降低。
另一边,调解员张萍也正在积极地做李某的思想工作,首先指出李某的冲砸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尽管事出有因,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听了张萍的话,李某终于冷静下来,认识到了自己冲砸行为的错误性,并表示愿意赔偿校方的损失。
在南湖调解室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1、校方考虑到李某家里的实际情况,允许其儿子推迟两个月就学;2、根据警方对打砸现场的损失估价,由李某赔偿校方2000元。最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
调解结束时已是晚上11点半了,两位调解员又累又饿,但看着当事人满意而去的背影,她们的心里觉得热乎乎的。调解员的工作得到了南湖派出所的高度评价,并将此次调解作为“公调对接”的典型案例在区公安分局网络平台上进行了报道。
(建邺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