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玄武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大调解机制,联合区多家部门,成功调处了一企业拖欠一百多名民工工资的纠纷。
2009年11月30日中午,一百多名民工聚集在太平北路某酒吧门口,追讨某装饰公司拖欠他们的70多万元工资款。此事经现代快报报道后,经多部门协调,这部分民工只拿到6万元拖欠款。2010年1月24日,正值省“两会”召开期间,这部分民工在多次讨款无果的情况下,又准备拉横幅围堵太平北路。梅园司法所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这一百多名民工带到梅园街道进行对话。通过座谈,得知这部分民工急等着这70余万元拖欠工资款回家过年。了解事件起因后,梅园街道工委张仲金书记一边接待安抚民工,一边向区领导汇报。区政法委易兵书记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由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梅园街道等区大调解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协调会。会上,易兵书记要求,这起纠纷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大调解成员单位配合,力争在春节前将这一事关民工切身利益的纠纷处理好、化解好,确保区域的和谐与稳定。协调会后,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与区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一道到梅园司法所与这部分民工进行磋商,从一百多名民工中,选出7名代表全权处理这起纠纷。随后,区劳动局监察大队、区总工会、梅园派出所等单位也派人参与调解。通过多次与该装饰公司及该酒吧的沟通协商,最终该酒吧答应从装修尾款中,先拿出部分资金来支付民工的部分工资。由于这部分资金只能支付民工拖欠款的一半,民工代表起初表示不同意。对此情况,区调处中心的调解员指出,某酒吧能支付一半拖欠款已经是经过区多家单位的很大的努力了,马上就要到春节了,不如先拿上这部分拖欠款先回家过年,春节后,剩余部分还可以在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功,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法律援助进行解决。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2010年2月5日,这部分民工在梅园司法所与装饰公司、某酒吧签订了调解协议:某酒吧先垫付民工工资款36.24万元,平均每名民工领到拖欠款的一半,剩余部分将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进行解决。民工代表与酒吧、装饰公司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经过历时十多天的调处,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纠纷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