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的一天,建邺区双和园小区建华物业办公室内,业主王某因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公司保安沙某发生口角后升级为打架斗殴,王某被打伤。派出所出警后,将此案件移交给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经询问得知,业主王某因房屋墙体开裂一事,多次向建华物业公司反映,要求物业公司免费维修。而建华物业公司认为房屋墙体开裂,是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没有维修义务,业主应向小区开发商反映此事,因此一直未加理会。王某因对物业公司长期心怀不满,言语不免过激,从而导致矛盾升级。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为缓和当事人情绪,达到最佳的调解效果,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与王某和建华物业的负责人分别交谈,依法依理,分析利弊,“因人施劝”。调解员向业主王某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的保修期内,遇到房顶漏水、墙壁开裂等质量问题时,应找开发商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维修义务,所以,他对这起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此外,对建华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要贴合实际地提出要求,不可漫天要价。在另一间调解室里,调解员耐心劝导建华物业的负责人:不管在何种情况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就目前情况来看,保安将业主王某打伤是事实,有警方记录和医院病历加以证明,如果事情闹到法院,可能除了赔偿外,还要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所以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向业主道歉,积极赔偿,争取和解。
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业主王某和建华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当即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于事发当天就达成了调解协议:1、建华物业支付王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22079.40元;2、建华物业协助业主王某向开发公司反映房屋的质量问题。一场纠纷最终得以和解。 (建邺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