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南湖街道某小区的张某和保姆王某在终止雇佣关系时,发生了纠纷。保姆王某因流产不能继续在张某家干活,提出辞工并要求结算工资,而雇主张某坚决不同意王某立即辞职,双方为此争吵不休,还拨打“110”报了警。经过民警的一番劝说,张某答应让王某离开,但要求其第二天必须和新保姆一起回来,才能支付其310元的工资。双方谈妥后,民警当即让王某交出了张某家的钥匙。
2月1日上午,王某按约带着家政公司指派的新保姆来到张某家中,张某却突然变卦,声称家里的东西丢了,怀疑是王某拿的,因此拒绝支付王某工资。心里委屈的王某立即和张某争执起来,随后发展为肢体冲突,在混乱中张某的脸被划伤,于是再次报警。为彻底解决纠纷,南湖派出所民警决定将张某和王某带回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做进一步的调处。
鉴于当事人张某和王某情绪都十分激动,南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南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王巧霞、张萍商量后,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工作。调解员询问张某有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偷窃,张某表示只是猜测,但她话锋一转,说自己的脸被王某划伤,已经破相,一定要王某赔偿1500元治疗费。事实上张某的脸上只有一道细微的划痕;而王某根本无力支付1500元的赔偿款。经过一番劝说,张某最终同意以王某310元工资作为赔偿。
就在张某和王某将要签订和解协议时,张某的两个姐姐突然来到派出所,阻止张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并在派出所大吵大闹,直至派出所领导出面协调,张氏姐妹三人和王某才再次坐下来接受调解。调处过程中张氏姐妹咄咄逼人的态度,让王某委屈不已,其不经意的一句“你们要怎样才能放过我?”激怒了张氏姐妹,她们冲上来死死揪住王某头发,对其进行殴打。派出所领导和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警告张氏姐妹,在拉扯过程中,调解员张萍的手被抓破,王某的头发也被抓下一大把,头部、脸部、手多处被抓伤。派出所领导现场指挥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将张某二姐按倒在地强行控制,并当即对张氏姐妹进行治安传唤,制作询问笔录,对她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此时,王某的丈夫带几个民工模样的人、张氏姐妹的母亲和丈夫也闻讯赶到工作室,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冲突一触即发。
调解员立即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劝说双方不要冲动。调解员给张氏姐妹的母亲和丈夫详细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张氏姐妹的母亲当即表示要劝说女儿承认错误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派出所给张氏姐妹一个改过的机会。
随后,张氏三姐妹逐渐冷静下来,在调解员和民警的教育下,她们对之前因一时冲动造成的后果追悔莫及。为表示改过的决心,她们写了深刻的检讨书,并希望能对王某造成的伤害进行补偿。鉴于张氏姐妹良好的认错态度,派出所领导决定只要张氏姐妹能通过调解处理好此事,就免于治安处罚。于是,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又坐到了一起接受调处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1、由张某的母亲带王某去医院检查伤情;2、鉴于张氏姐妹对王某造成的伤害,张某赔偿王某2000元。
此时已经深夜12点了,这起因保姆辞职引发的纠纷在调解员历时13个小时的调处后,终于成功化解。
(建邺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