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念 勇保一方平安
------陶吴司法所张志亮
"做党员就要像他一样,将群众当亲人,与群众打成一片;干事情也要像他一样,矛盾问题来了,冲锋在前,积极主动地去消除化解......"这是江宁区横溪镇陶吴行政中心干部群众对司法所所长张志亮的评价。张志亮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余年,始终扎身在基层,牢固构建第一道防线,为陶吴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冲锋在前。
不怕吃苦,不怕累,起早贪黑的工作是他的工作风格。
为了平息矛盾,解决纠纷,张志亮几乎放弃了所有的休息日,放弃了更多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有时为了调解纠纷,张志亮每天天不亮就跑到老百姓家中做工作,一直到深夜才回家。2003年,因集镇羽绒厂、派出所征地代劳补偿,引发了被原陶吴镇政府公益事业占用650亩土地的桃红村村民不满,桃红村村民认为当时他们的土地同样被镇政府征用,但补偿却没有羽绒厂、派出所的征地代劳补偿高,于是桃红村村民经常堵政府大门和镇长的办公室,扰乱政府办公秩序,使政府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其次还阻止集镇的一切建设。张志亮受政府委托,负责协调处理此纠纷,在接到任务后,张志亮立即深入到农户家中做工作,为了不影响农户的正常工作,经常天还没有亮,就在农户家门前等着,赶在农户出去上班之前做工作,后等到他们下班再继续做工作,往往一直做到深夜。
办事公道,处事公平是他处理各类纠纷的信条。
基层的调解工作虽然调解的都是一些民间纠纷,看起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也应像法院审理案件那样严肃,要按照法律、法规的尺度来衡量,容不得半点含糊。几年前,横溪镇甘西村某村干部与邻居发生纠纷,冲砸了邻居家洗衣机等物品,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元。张所长接受处理纠纷后,上门说情的领导就有不少,但张所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都一一给挡了回去。他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明确表态“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结果按照《民事通则》有关规定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并督促将赔偿款一步到位,赢得干群交口称赞。正是这种坚定的信念,使得张志亮在陶吴的干部群众心中树立了威信,在纠纷的调解工程中更有了说服力。
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这是他的人生信念。
调解工作就是要整天和群众打交道,长时间的和群众接触,在张志亮的心里,把陶吴的老百姓都看作是自己的亲人,老百姓的事就是他自己的事,老百姓有了困难,张志亮比他们真正的亲人都要急。2002年,陶吴西阳村曹元队村民张家弟兄两为房屋道路通行发生了纠纷,哥哥故意将树枝拦在弟弟家门口,于是弟弟和其家属又趁哥哥不在家将嫂嫂毒打一顿,为此弟兄两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及时大打出手,都拿出刀要和对方拼命。张志亮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不顾自身的安全将双方手上的刀抢了下来,并将双方都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见双方家中实在很穷,没有钱,又主动拿出自己的工资给双方看病。事后弟兄两都赶到司法所感谢,张志亮顺势召集两人进行调解,最终化解了兄弟两的纠纷。
有时,张志亮为了坚持自己的信念,甚至把自己家里事都放在了脑后。几年前麦子收割季节,张所长原来答应家人乘天晴将麦子收割进仓的,可就在这时,他接到了甘村砂厂的一起矛盾纠纷的电话,于是顾不了家人怨言当即扔下镰刀就去了。没想到,一去就是三天没归家,矛盾问题是解决了,而家里四亩多田的麦子却因连日阴雨,全部霉烂在田头。望着一脸怨气的家人,他无奈地笑笑说,庄稼不好一季,群众纠纷不处理好就会影响稳定大局。
多年来,张志亮通过献身基层司法工作,奉献人民群众的努力实践,也赢得了许多嘉奖和荣誉。他所领导的陶吴镇司法所在2002年以来连续三年被江宁区司法局评为一等奖;他本人在2003年以来两年被陶吴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还被江宁区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04年被江宁区政府评为防激化工作先进个人等。面对这些,他只是憨憨地说,他不过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司法工作者应该做地事而已,而立足岗位为党和人民奉献一生,才是他最大地心愿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