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RSS订阅
首页
信息公开 执法公开 公众参与 政策法规 南京普法 司法考试 队伍建设 法律援助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司法鉴定 劳动教养 社区矫正 基层工作 法学研究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南京司法行政网 > 首页 > 专题活动 >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 > 工作动态
字号:
浦口区司法局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 2009-05-2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33

 

浦口区司法局召开

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部署会


2009-05-21


    随着浦口区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入分析检查阶段。5月20日,区司法局召开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会议,总结全局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工作情况,分析检查阶段的主要任务,并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的部署:

    一、突出实践特色,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坚持从单位实际出发,坚持做好维护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成效,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人民要求。

    二、抓好关键环节,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正确处理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与找准突出问题的关系,把领导班子分析评议与领导干部对照检查统一起来,把剖析问题原因与明确努力方向统一起来,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正确处理检查和分析的关系,保证本单位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找准反映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力求认识深刻、分析透彻、措施实在。接受群众评议,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梳理、逐个破解,切实抓好“找准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环节。

    三、营造评议氛围,正确听取处理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评议的关系,突出细节、突出具体、突出举措。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真心实意接受群众评议的浓厚氛围,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群众评议的积极性、主动性。搭建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平台,让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积极参与评议活动,从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来源:浦口区司法局

 
上一篇  秦淮区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下一篇  玄武区司法局积极谋划部署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
 
 
 
 友情链接 重点网站推荐 各区县司法局 省辖市司法局 副省级市司法局 各级政府部门 网络媒体链接
版权所有:南京市司法局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  邮编:210008  联系我们:sjblzx@nj.gov.cn
苏ICP备05083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