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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工作
[发布日期: 2005-10-3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434

 

南京律师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务构建和谐社会工作


2005-10-28

  近年来,南京律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更新服务形式,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疏导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与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南京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发挥法律服务特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 “构建和谐南京”重点,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四年来,全市共有律师912人次参与了政府信访接待工作,接待上访群众7549人次,调处涉法纠纷688件,提出法律建议310条。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已经成为解决群众涉法信访的一个有效成功的做法。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和《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今年7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将群众信访涉法纠纷的解决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走向制度化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2、创建南京“18法律咨询广场”。早在94年12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金陵图书馆联合在全国率先创建南京“18法律咨询广场”这一公益活动平台,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十年来,全市律师每月18日轮流到广场值班,风雨无阻、从未间断。据不完全统计,累计举办法律咨询(讲座)200多场次,派出律师3000多人次,接待群众8万多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5000份(册)。该活动既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又为群众解答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强化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把社会矛盾导向司法途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南京“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传播法律文化的阵地”。

  3、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五年来,全市律师坚持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已任,共办理人民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2117件,南京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中央媒体的多次关注。其中,谈臻律师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免费代理其诉日本右翼分子东中野修、松村俊夫名誉侵权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受到全国律协表彰。黎民律师接受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广受媒体关注的“弱妻杀夫案”被告辩护过程中,据理力争,阐述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的支持,使被告得到相应的从轻处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目前,我市律师以人为本、情系困难群众,无偿提供的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4、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全市律师努力跟进市委、市政府城市拆违、环境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等重大社会活动,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处理各种纠纷,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纠纷,切实做到“化解矛盾、安定人心、维护秩序、促进和谐”。高淳县淳溪镇某村因违法拆除他人房屋引发100多名村民到县政府上访,奋发律师事务所立即派出3名律师向上访人以理说法、以例说法,帮助有关人员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在此基础上,进而又在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努力提供帮助和支持,最终上访群众满意,群访事件得到及时化解。南京时尚莱迪广场业主与人防纠纷案,双方矛盾激化并产生冲突,因该案为全国最大人防纠纷案且位于新街口闹市区,社会影响很大,环太所律师迅速介入,进行沟通,运用法律手段成功化解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二、参与政府决策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律师为政府机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行政,构建和揩南京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在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特别注重跟踪和研究地方经济建设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邺、下关等区县选派精干律师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零距离服务。鼓楼区司法局选派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对相关人员进行拆迁征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组成法律服务志愿团,到拆迁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政府拆迁征地提供司法保障。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还积极参与了政府在知识产权等前沿领域问题的决策调研,其起草的《关于江苏省在经济国际化竞争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被省政府作为文件转发全省。二是为政府部门的一些政策法规出台和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使地方行政权力运作更加符合法治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金大律师事务所陈建国律师写出《关于成立律师拆迁、征地法律服务志愿团的意见和建议》等一批律师为城市建设、改造提出的法律意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三是结合业务实践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立法进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三法所孙勇律师就“律师会见权”方面的问题,提出“保障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权”的建议,受到省人大的关注和高度重视。

  三、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社会有序发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全市律师在开拓业务时,根据自身的优势和专业特长,确定工作重点和服务领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是主动参与市里重大的经济活动。每当重大经济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选派有特色和专业特长的律师所和律师,如在金秋贸易洽谈会和华商大会上,律师都设立展台,提供法律咨询、介绍投资环境、参与项目洽谈、审查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二是为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市政建设,全程参与老城改造、奥体中心、长江二桥、南京地铁等重大政府项目的洽谈、融资、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环节,提高了项目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降低了建设方和投资人的运作风险。三是为国企改革出谋划策。如:法德永衡、圣典、天之权、谢满林、振泽等律师所为南京新百、中山集团、南京建工等大型国企集团“三联动”改制、改革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律师运用在涉外仲裁、知识产权、金融证券、股份制改造、房地产、企业购并、破产清算、资产重组等经济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维护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南京市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四、科学配置服务资源,夯实构建和谐基础

  全市律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科学配置服务资源,力求使法律服务向基层方向发展,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

  一是面向基层,夯实社会安全稳定的法律服务力量。针对法律服务市场基层服务力量弱,但社会需求量大的矛盾,及时调整律师事务所设置布局,明确向基层倾斜。仅今年全市共新设立律师事务所9家,申请设立的4家律师事务所,全部配置到区县。二是凝聚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力保证。一方面注重统筹规划全市律师资源和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含法律院校、法律工作者、社会法律服务志愿者),使法律服务力量统一配置管理,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作用,努力解决法律服务力量匹配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者、人民调解的法律服务力量,着力解决好基层广大群众的涉法问题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服务力量更好地为社会基层的涉法问题提供服务,保持社会基层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面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全市律师广泛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户、进工地等活动,建邺区组织100余人次律师深入流动人口管理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讲解劳务知识,帮助外来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天之权律师事务所还向1000名农民兄弟发放免费的法律服务卡,维护其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市律师义务为群众咨询、解答各类涉法问题达15万人次,营造了和谐友爱的社会法治氛围。

  五、不断加强对外交流,提高构建和谐能力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我市不断加强律师业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与境内外律师同行进行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贸易摩擦逐渐增多的新形势,着力加强了懂国际规则、懂WTO、能打国际官司的律师人才培养,先后组织律师访问团对欧盟国家进行工作访问,派人员赴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与有关方面沟通信息,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03年12月,为对接CEPA,推进南京香港法律服务合作交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黄继儿先生等一行五人专程来宁,与市司法局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此后,我市律师界与香港同行一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交往,先后派出律师赴香港进修、实习,去年市律协还曾组团到香港律师会交流访问,并接待了香港律师会访问团访宁。香港卓黄纪律师行和胡百全律师行先后来宁设立了办事处。此外,我市法德永衡律师所被司法部定为全国十个与欧盟互派学习的所之一,并圆满完成了欧盟律师来所实习的任务。另有数家律师事务所还与美国、英国、比利时等国家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向外拓展法律服务市场。这些活动为南京律师业建立了一种对外学习交流合作机制与渠道,加强了与国内外同行的沟通交流,提高了自身法律服务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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